担心在米国没有立足之地,被赶回华夏。
马克现在是希望用最快的速度将这书抄出来,他不但晚上抄,在白天上课也抄,不过是装模作样做笔记而己,他真正是在码字抄书。
马克是个现实主义者,读书是为了找工作赚钱,现在就能赚钱为什么还要读书找工作,反正作业有布莱克那个箍牙妹帮写,可以向大卫交差就行。
夲来在学校他就是无人敢惹的二愣子,现在更加无人敢惹,他可以安心无人打忧的抄书码字,除了凯拉这小公主,自从这个牛仔哥哥大发神威,她不再缠住那个会教她琴钢琴和拉小提琴的哥哥,而是缠住这个会打坏人的哥哥,她每天晚上都拉着他,要马克陪她玩,给她讲故事,除此之外,马克的时间是非常充足的。
马克是那种不惹事,老师就不会管的坏学生,他能安心的坐着,不影响其它人,就是最好的结果,至于陷害同学的马丁,鲍勃等几个人被劝退转学,不管什么原因,威廉姆斯校长是不会允许这种害群之马存在学校,对于马克肯低调处理这件事,他非常满意,这个马克,并不是想像中傻。
当然,这件事能完美解决,肯定是大卫从中
从中使力,作为知名律师行合伙人,他还是有一定能量的的。
至于苏菲亚遇刺的案子,也顺利结案,凶手是苏菲亚的一个客户,因为苏菲亚拒绝贷款,令他公司破产,所以对苏菲亚怀恨在心,决定杀人泄愤,他都写好遗书了,准备与苏菲亚同归于尽,不过马克对他太阳穴两记毫不留情的重击,直接将他打成植物人,正躺在医院里,医生都说醒来的可能性不大,警方只能结案。
对于这个结果,苏菲亚也只能接受,自认倒霉了。
这天,马克终于辛苦的将《暮色》抄完,刚吃完午饭,他计划晚上拿去给大卫,大卫是有头有脸的大律师,他应该认识出版界的人,让他帮忙推销,远胜于他自己没头没脑的去推销,投稿,碰运气,家里有资源不用才是真傻。
马克的电话响起,是来自华夏的国际长途,上面写着舅舅。
现在的马克,是由两个马克组成,二零一七的打工吊丝马克,玩手机玩死自己那个,另一个是二零零三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克死自己母亲的马克。
他们两个灵魂共同挤在一个脑袋里,相互融合,共同存在,既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