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那边抱着阿默的金鳞,意有所指地说:“身临险境,用金鳞挡攻击,甚至抛下金鳞的人是谁?按你的说法,金鳞岂不是也是个扫把……”
“闭嘴!!”渊临被戳了痛脚,狠狠地打断了洛书的话,他深深地吸了几口气,瞪着洛书道:“我当然是爱鳞儿的,但是已经伤成了这幅样子,若是带他走,不但他活不下来,我也会死!鳞儿当然是舍不得我死的!”
洛书没和这个自私自利之人说些“难道你就没想过同生共死”的废话,冷笑着打断了渊临的鬼话,“那你为什么用金鳞挡我的攻击?”
“那是……”
“你可别说你早就料到会有人替他挡这一下,要是你知道他的存在,一定不可能让他活在金鳞身边。”
若是因为可怕的独占欲,将金鳞与众人隔开,甚至将所有接近金鳞的人都干掉,洛书还勉强能认为他是爱到了病态,但是用金鳞挡鞭、将金鳞抛下,就只能说这个人不过是用爱来粉饰自己自私与病态占有欲的变态而已。
他根本没把金鳞当一个人,而是当一个显示他情深不悔、配合他演出的物件而已。
就像是你很喜欢你的杯子,喜欢到根本不能容忍别人碰它,但是杯子摔碎了也就摔碎了,因为反正还有很多杯子,不差这一个。
然而被当众戳穿潜意识的渊临,显然是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你说的不过是自己的猜测,鳞儿他是爱我的,而我也深爱我的鳞儿!”
洛书懒得多说,走向了金鳞。
金鳞勉力支撑着身子,抱着阿默,阿默身上鲜血淋漓,洛书的内力将他的内脏都震伤了。
但不是救不活。
洛书感受了一下阿默身上带着的血气,然后塞了一片参片给他吊着命。他刚刚注意力全都放在子车痕身上,现在才发现,在阿默的黑袍子下,竟然露出了雪似的白。
竟然是白发蓝眼。
洛书对此不甚关心,阿默的呼吸平稳之后,他把目光转向了金鳞。
金鳞刚好看向了他。
洛书歪着脑袋笑了一下,向渊临的方向扬了扬脑袋。
金鳞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在渊临期待的目光中突然笑了,如同百花齐放,艳丽无边。
像是卸下了一直以来的担子似的,他笑得不是懒洋洋的漫不经心,而是说不出的轻松自在。
“我恨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