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但之前对许盈盈所说的,真的是他所想。
先送莫尔笙回到了寝室,然后岳清言才赶好远的路继续回家去。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不到了。可是,岳清言觉得自己的头脑还极为清晰敏锐。
他到家之后,还是依照着约定,给莫尔笙发了条消息:“我到了,放心。你早点睡。”
然后,岳清言打开了电脑,对着电脑怔怔出神。
他真的要快点开始写长篇了。可当前浮士德给的要求,是写一个不在一起的爱情故事。这主题可不适合写长篇,岳清言也不喜欢把这类故事拉很长很复杂。他绞尽脑汁,最终还是决定尽快把这个要求消化在一个短篇里,然后看下一个命题是不是适合长篇,该怎么应付过去。
于是,这时候,他想写一个短篇给莫尔笙。一个,和他现在的心境极为吻合的故事。
大概是有点消极和背上,但那种淡淡的保持距离的意思,应该是能够传达到吧。
又有了那种一定想要写出来的冲动,岳清言的手碰触到键盘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一个短篇,往往是这种强烈冲动的产物。
他几乎没用5分钟就打下了整个小说的第一段:
“贾斯汀·霍根施拉格,周薪30美元的印刷小工,每天有差不多60来个陌生女人从他眼前经过。由此推算,在霍根施拉格住在纽约的这几年里,眼前要经过大约75120个不同的女人。在这75120个女人里,大概有25000个在15~30岁之间。在这25000个里只有5000个体重在105~125磅之间。在这5000个里只有1000个长得还过得去。只有500个有一定魅力;只有100个相当迷人;只有25个能引来一声长而缓的口哨声。但只有一个让霍根施拉格一见钟情。”
这个因为堆积了许多数字而显得有些杂乱的开头,毫无疑问能抓住读者的注意力,但在写作的时候,它仅仅为了以一种比较强烈的方式引出最后一句。然后,那些漂亮的句子就自然而然地连缀着出来了。
“我爱上你双唇微启的样子。你为我揭开了万事万物的谜底。自从我四年前来到纽约,我从来没有不开心过,但也没有开心过。说起来,我和纽约成千上万的年轻人没什么区别,都只是活着罢了。”
整个故事大体就是一个底层屌丝喜欢上了一个姑娘,甚至为了知道她的身份,引起她的注意而去偷了她的钱包。屌丝被判刑,在狱中写信给这姑娘,并收到了回信。然后,屌丝幻想着自己给这姑娘写第二封信,并收到了回信。整个故事,充满了一种名为“不可能”的质调。
“爱你是我唯一重要的事,莱斯特小姐。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我想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嫁给一个外人看来是富有、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