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十五年风雨中,三十五年的时间里,消磨了很多东西,包括叶大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撑过这三十五年的。
“快把这杂种丢出去啊,你们想什么呢,保镖呢?你不是有很多保镖吗?号称这严防死守的严家大宅一个能动的保镖都没有了吗?”其中一个穿着唐装的胖子,折着纸扇,脸上充满了厌恶。
不大的声音在这诺大的厅堂显得很是刺耳
叶大志依然没有停下撑竿的行动,只是用同样不大的声音回应道。
“是啊,我是一个杂种,连父母都不知道是谁的杂种,被遗弃,被抛弃,我出生在一个小小的乡村里,这村子很贫瘠,很落后,大家都是吃了上一顿没有下一顿,就连支教老师都不会去那鬼地方,我就是生活在这种小村子里的杂种,靠吃着全村人的残羹剩饭坚强活下来的小杂种,没有未来可言怎么能和大小姐这样的人相比呢,我不配”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叶大志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加舒服了,至少不会像以前一样,说一大堆话就要胸痛吐血。
已经没有什么好怕的了,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害怕的地方了
“但是啊,就是这样的一个小杂种,却获得了来之不易的温暖,来自城市里大小姐的温暖,她美丽,大方,温柔,即使是面对我这样的小杂种,依然没有用充满恶意的神态去对待,无论是对谁,她都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她教我们识字,教我们读书,教导我们正确认识这个社会”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叶大志的脚步也越来越蹒跚虚弱,意识也开始逐渐的模糊了起来,看着眼前的人们都有了重影,最后越来越模糊。
方璇和叶大志的情况一样,双眼越来越模糊,只不过看着叶大志却是十分的清晰可见
已经没人能够阻止他们了
方璇站了起来,一袭白色荷花裙,巧笑嫣然似少女,如同当年一样,戴着纯白色的遮阳帽,和来到那无名山村的大小姐一个模样,没有任何的变化。
叶大志站了起来,没有佝偻,脸色也没有发黑,身上的衣服不再是那一件破破烂烂的乞丐服,而是一件简简单单的白色小背心,露着有些黝黑的皮肤,淳朴又有些稚嫩。
“老师当年没有传达给你的那一句话来不及给你说的那一句话。”叶大志咧开嘴来,一如既往少年时。
“我喜欢你,老师”
“不许对老师说那样的话。”方璇敲了敲叶大志的脑袋,柔柔笑道:“不过呢,今天就算例外吧。”
相隔三十五年的时间,手心终于是握在了一起
叶大志手里的红色发卡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光泽,属于拘魂术的光泽已经消散殆尽。
两人的身体静静的躺在距离互相三米远的地方,嘴角都咧开了最幸福的微笑,闭目躺着
“这就是大小姐和穷小子的故事的结局了。”李云摸了摸严萧的小脑袋,轻言道。
“相思风雨中,黄泉路上再相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