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四个坏人离奇死亡是上帝授意安排的,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文章继而指出,四个坏人离奇死亡,这只是一个偶然性事件,但却被人误读成上帝在惩罚恶人,这事实上只是一场民众暴力的狂欢。当人们恐惧坏人的存在时,就会希望坏人死去,以便保障自身利益。可是,这种民意却损及了坏人的权益,推而广之最终会损及每个人的权益,最终每个人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与坏人相比,好人是更脆弱的,权益遭到侵害更加容易。
因此,放纵民众暴力,不以法规进行约束,不对舆论进行正确引导,是不可行的。
在这个死亡事件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一是,四个坏人究竟犯了什么罪,要如此在大庭广众之下死于非命?二是,他们所犯的罪过,是否要以命相尝?三是,推论四个坏人必定犯有命案,此等没有证据之词若是推而广之,岂非人人都可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事实上,在这场民众暴力的狂欢中,人们对于四个坏人的死拍手相庆,并不在于四个坏人真的犯了什么罪,而是每个人由于心中恐惧激发出的恶念的释放。
文章最后指出,民意并不代表正义。即便百分之百的人想让四个坏人死掉,在没有经过公正的审判之前,都不能肆意剥夺四个坏人的生命。否则,流毒所及,被肆意夺去生命的就不再是坏人,而是每一个可能有罪但又可能无辜的人。因此,对于四个坏人的离奇死亡,媒体必须承担起正确引导舆论的责任,必须要让民众知道即便是上帝都不能肆意剥夺人的生命。倘若媒体放纵这场民众暴力的狂欢,将四个坏人的死亡归结为上帝的惩罚,并且吹捧这种毫无理性和公正的观念,那么,造成的恶果必将是法制观念的丧失,引起的麻烦必将是社会秩序混乱。
民意,有时候是一种很愚蠢的东西,因为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愚蠢的。即便在某个领域占有一技之长,但在治理社会上却是个大白痴。不要说普通的愚夫愚妇,就是连某个领域的博士,某个学科的科学家,都避免不了这种弊端。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能掌握的东西也是有限的。缺乏相应的专业精神,给出的意见就不能作为判断的依据,特别是不能根据民意断定事情的对错和正义与否。
苏格拉底就是死在所谓的民意之下。
所以,对四个坏人的死亡拍手相庆,这事实上是一种民众暴力,媒体必须要对这种观念提起警醒,并且给民众正确的引导和规范,否则便是亵渎了应该承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