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嘴上才发发牢骚。
“此事还要麻烦金剑门帮助吾族告知天下,无论何方修士,只要修为足够,皆可前来。”乙火风终于说明召集金剑门的用意,原来就是把他们当成跑腿的。
小欢子嘴里嘿嘿几声:“俺的师门也正好要离开此地,沿途即可把这个消息散布出去。不过这黄金谷内还有俺的灵田,再加上金剑峰上给你们留下的灵田,是不是得补偿俺们一下。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好歹有份香火情!”
跟通天一族讨价还价,小欢子绝对是第一个。所以周围那些海外散修和水族都用异样的目光瞧着这个摇头晃脑的猪头:真有人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啊!
也难怪他们会有这种想法,通天一族出山之后,十分强势,就连浩天龙君这样称霸一方的海外豪强,都不敢有丝毫抗拒。
不过出乎人们意料的是,通天族的大长老似乎并未动怒,居然还摊开双手:“吾族素来不喜身外之物,贵客只怕要失望啦——”
对于这种耍赖的行径,小欢子早有预料,嘿嘿一笑,抬头瞄了瞄望不到边际的建木,看得乙火风心头忽然涌起一股不妙的感觉。
“这棵大树虽然是俺们的,可是现在也挪不走了,俺们就砍个树杈子扛走吧——”小欢子抽出杀猪刀,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如果有这个能力的话,他也不可能将建木连根拔走,因为现在通天一族已经把建木当成宝贝疙瘩。归根到底,这还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叫人家胳膊粗了呢?
他要建木,也是考虑到下面的火云蚁,这些家伙绝对比任何护山神兽都厉害,唯一的缺点就是数量多,食量大,没有建木这样的大家伙给它们提供食物,根本养不起。
虽然乙火风心中有些不舍,不过还是点点头:砍一个树杈,对于建木来说,九牛一毛。看到小欢子乐呵呵钻入地下,乙火风又是一愣,心头那种不妙的感觉越发强烈。
地下盘根错节,一条条金色的树根纵横交错,那种磅礴的生命力,即便是小欢子这样先天土体之人,都能清清楚楚感觉到。
小欢子当然不会傻乎乎的砍树杈子,事实证明,建木想要扎根是很不容易的。所以他想到一个更保险的法子:看看有没有根芽——很快就碰到一队火云蚁,很不友好地咔嚓着剪刀嘴。不过小欢子九阳金火一出,这些家伙也就乖乖在前面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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