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开学了,但是曾绍清的心思,主要的却是没有放在学习上,这不,他正在为发财的门路烦着呢。
虽然重生以来,曾绍清就一门心思地想要找发财的路子,哥们儿可是重生人士,天生就有预知未来的优势,要是不能混得好一点儿,也太丢重生人士的脸了不是?
但是,奈何曾家家底单薄,想做什么事情都是束手束脚的。曾绍清又不想走像是倒卖文物这样的歪路,若是破落到依靠走私文物这样的高风险活动赚钱,那不是寒碜死了?
现在曾家虽然开了一个服装店,但是,那来钱的速度还是太慢了一些,一年撑死了也不过是几万十几万的,与曾绍清的所想,相差太大。
当然,曾家做的都是正当生意。要是进行一些投机取巧的活动,以曾家的地位,还是能够大量入钱的。
这么一想,曾凌风顿时想起了一个当年比较流行的罪名来,投机倒把。
实际上,所谓的投机倒把是指利用时机,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方式扰乱市场、牟取暴利的行为。
而在一九八七年明文规定的投机倒把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工商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国家金融和市场管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通俗点讲就是指某人在甲地以低价买入,在乙地以高出买入价卖出就是投机倒把。
这一条罪名,是带着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的,用现在的眼光来看,甚至有些可笑了。
你如果叫人家不加利润地将甲地的东西卖到乙地去,还要倒贴路上的运费,这真是有点儿强人所难了,总不至于让人家做义务搬运工吧?所谓无商不富,一个国家如果只依靠计划经济,没有必要的商业流通,怎么可能做到物资的合理调配?
这个限制,直接就导致了各地货物流通不畅,也造成了各地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