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饶樱若吃的这餐饭,足足吃了两个小时。倒也不是两人真有这么多事情可以聊,而是这法式西餐实在太过讲究,一道一道菜,做的时候讲究一个慢工出细活,吃的时候又讲究慢慢细品,如此一来,自然时间就长了。
饶樱若来的时候是司机开车送来的,送到之后司机就走了。午饭结束后,韩峰就开车将她送回了红树集团,停车在楼下的时候,饶樱若忽问韩峰:“你现在手上准备用来收购潘多拉的资金有多少?”
提及这个事情,韩峰不由得感觉有些尴尬,看了看饶樱若,有些难以启齿。
“不到一个亿吧。”他含糊回答道。
实际上,目前韩峰手上能够有完全自主权的资金只有五千多万。
当初,潘多拉股权转让给大象资本后,他手里总共还剩下3多个亿,后面规划韩峰大厦,买地建设等等一系列动作之后,总共投资进去了2.9个亿,如今只剩下了这五千多万。
不过,当初韩峰大厦在规划之时,他就已经成立了一个公司,就叫韩峰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名字虽然有些不讲究,但也好记。韩峰大厦成立公司之后,这财务方面自然也就跟他个人分开了。所以,现如今这五千多万算是他私人的财产,而非公司资产。
韩峰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是韩峰自己。本来,当初成立公司的时候,韩峰有想过让其他人来担任这个法人,可当时他身边能用的人就只有陆芳儿。陆芳儿年纪比他小,又是个小姑娘,跟着他从宁州到了中海,他无论如何也是不忍心,所以最终这法人还是他自己当了。
既然他是法人,又是韩峰大厦的主要控股人和实际管理人,拥有大部分的自治权,在这样的前提下,私人财产和公司资产这两者的区别并不是很大。可,实际上,也仅仅只是表面上看着区别很大。剖开表面,细细研究一下内在,就会发现这里面的区别大了去了。这一点,也是胡林建议韩峰的。不然以韩峰对这些事情的大条和近乎无知的单纯,估计这五千万早就成了韩峰大厦的账面资金。
如果真是如此,那万一冯志远或者饶樱若这边要退股,析产之时,这五千多万也会被算作公司财产,一同进行分割。这对于韩峰来说,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了。
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五千多万如今是韩峰的私人财产,无论韩峰拿这五千多万去做什么事情,都跟韩峰大厦没有什么财产关系上的牵扯。比如,韩峰要是拿这五千多万去收购潘多拉,那么即便收购成功,潘多拉也仅仅只是韩峰个人的,而非是韩峰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
可如果这五千多万当时并入了韩峰大厦的资产当中,那一旦收购成功,潘多拉可就是韩峰大厦旗下资产了。如果算到了韩峰大厦旗下,那么也就跟冯志远和饶樱若他们的集团公司扯上了关系。
从某个角度来说,韩峰暂时还不想跟冯志远和饶樱若的集团在资产方面有太多的牵连。尤其是冯志远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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