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身影。
当王蠢骑着铠甲龙到达了草原的时候,野蛮人的城墙已经大开,成千上万的野蛮人涌了出来,围绕着铠甲龙和王蠢载歌载舞。
鲜花,野果,美酒,还有野蛮人部落最漂亮的女子,都纷纷派了出来。
在野蛮人的簇拥之下,王蠢来到了自己的“行宫”之中,最受王蠢信任的阿达也匆匆赶了过来。
一年多的时间,让野蛮人部落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变化最直接的就是军队统一的着装和武器。
从着装和武器还有体格看,军队已经职业化了。
除了军队的变化之外,武器风格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和一年前比起来,现在的刀剑弓箭铠甲更精致,设计也更为科学,其中,威风凛凛的铠甲更是深受王蠢的喜爱,心里不停的琢磨着让野蛮人为他整一副铠甲出来威风威风。
生活上面的改变更是惊喜不停。
因为上次王蠢指点了一下编制的技巧,藤条和一些类似于棉花的植物编制的衣服已经在野蛮人部落完全普及,现在,赤身裸体的野蛮人已经绝迹了。
毫无疑问,文明已经让野蛮人有了羞耻之心,这对于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当看到那些美丽的少女穿上了衣服之后,王蠢欣慰之余,又有些懊悔,以前还可以饱饱眼福,现在,想饱眼福的机会都没有了……
……
在众多让王蠢惊喜的消息之中,有一件事让王蠢都忍不住手舞足蹈。
野蛮人部落已经开始大规模驯养食草动物和家禽了,当阿达带着王蠢参观的时候,不时就可以看到一些类似于地球鸡鸭一样的性格温和的小动物,有些地方,还专门放置了它们下蛋的地方。
食草动物的种类也很多,其中,已经有为数不少的龙马,不过,野蛮人显然还没有意识到龙马真正的作用,并没有看到有人骑龙马,最多也就是让它们驮运物资。
“狼王呢?”当王蠢经过锁住狼王大石头的时候,只看到锈迹斑斑的锁链,并没有看到狼王。
“狼王……”
阿达支支吾吾了半天,王蠢才搞明白,原来,在他离开后三个月的时候,下了一场豪雨,所有的野蛮人都找地方避雨的时候,狼王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杀了几个野蛮人卫兵,借着豪雨的掩护逃走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