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就热闹了。
大家纷纷就原因一事在网上展开积极的讨论。慢慢的,分为了观点完全对立的两拨人,人数刚刚五五分的样子。
第一拨是支持李凡提出前提条件的人。
《白狐》远远不是之前那些歌曲能够相提并论的,对于这样的歌,让你龙城音乐馆支付一定的版权费又怎么了?
以前那些歌曲你们是免费收录,那是因为以前那些歌曲垃圾,免费收录也正常,但《白狐》不一样。
人家李凡公子辛辛苦苦写出《白狐》这一首歌,要收取版权费也是正常的。
10万块钱这个价格,或许可以商议一下,但收取版权费这个事情,却没有什么毛病。
持这种观点的人,大多都是在现场又或者在天道网上,听过《白狐》这首歌的人。或听全了一整首,或听到了一部分。
在他们看来,如此好听的歌曲要版权费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龙城音乐馆这些年可没少赚钱,现在拿出一点钱来收录一首优秀的歌都舍不得,搞什么嘛。
另外还有一拨人的观点,则恰恰相反。
他们认为,那什么叫李凡的人,提出这样一个前提条件,简直就是狮子大开口,想钱想疯了。
别人的歌都是免费收录,凭什么到你这里就要钱了?凭你的歌好?好歌又不是只有你这一首,人家那几位作为龙城最知名的音乐人,都没有提出收费,你一个年轻轻轻的小辈,还要收费?
人家龙城音乐馆认为你的歌好,想要收录,那是对你的歌的认可,那是看得你的歌,你还要收费,而且还开价10万,真以为自己的歌是什么旷世金曲了不成。
持这种观点的人,大多都是没有听过《白狐》的人,又或者是那几位音乐人的忠实粉丝。
那几位作为龙城最知名的音乐人,或多或少还是有一些忠实粉丝的。
对于没有听过《白狐》的人来说,他们错过了比赛那天的直播,没有听过《白狐》。这两天在网上看到的全是那些听过《白狐》的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