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有这些东西卖就不错了。
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摇滚青年,一身‘霹雳’的行头,堪比后世杀马特。
“小孩,买什么?”摇滚青年正玩电吉他,见一个半大小子进来。心里啧一声:又是个光看不买的。
“我看看吉他。”左小右看着店里的吉他,都是很普通的货色,标价基本上是三四百。也有好的,但是就两把。都是上千块的货色。
左小右没打算买好吉他,问道:“你这里最便宜的吉他多少钱?”
果然是穷鬼。
摇滚青年从货架上拽下一把有点陈旧的吉他,道:“二百五。”
“二百吧!”左小右对着吉他吹了口气,一层灰尘扬起,糊了摇滚青年一脸:“都这么久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弹?”
“咳咳!”摇滚青年呸了两声,把脸上的灰尘扫掉,怒道:“小孩,这吉他就是旧了点,不影响弹。爱要要,不要走。”
“呵呵……”这个时期的服务意识也很差劲,根本没有顾客就是上帝的概念。
左小右笑了两声:“二百吧!二百我就要了。”
“二百五,少一分都不行。”摇滚青年不耐烦的挥挥手:“不行就走,你去别家看看,没谁比我这更便宜了。”
左小右摇摇头。道:“这样吧!我在你这自弹自唱,要是唱的好听,你就二百卖我。”
“哟呵?”摇滚青年一听就乐了:“小孩,你还会自弹自唱呢?”
“那当然。”左小右道:“我不但能自弹自唱,还会作词作曲呢!不信我给你唱一首自己写的歌。”
“行!”摇滚青年乐道:“要是你这歌不难听,我就二百卖给你。要是不好听,二百五一个子儿也不能少。”
“知道啦!小气巴拉的。”左小右翻了个白眼。
“小鬼!”摇滚青年气乐了:“赶紧唱,不好听你就给我滚蛋。”
左小右懒得理他,接过吉他,要了条抹布把吉他擦干净。抱着吉他坐在凳子上,试了试音色……真难听。
二百多的破吉他,将就吧!
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
“咳!”一段诙谐有趣的前奏结束后。左小右干咳一声,冲着街对面那些逛街的年轻女孩唱到:“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表演很精彩,请不要假装不理不睬。”
左小右弹前奏的时候。摇滚青年还不屑一顾,虽然前奏很诙谐,却太简单了,没有半点技巧可言,但是当左小右开口唱歌的时候,摇滚青年面色变了。
好清亮的嗓子,透着一股夏天吃冰淇淋的舒爽,而且歌词、歌曲真的很有趣,完全是当今乐坛,或者说是内地乐坛所没有的风格,听起来有点港台味儿。
而左小右开头这歌词瞬间就引来了对面年轻女性,甚至是所有人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