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悲剧的二武
李世民的圣旨很简单,只是在细数李佑假病在长安这几个月来说犯了小过。
这小过虽小,但如此细细数起来,已经不下五十余个了,平均几天一过,记录的清清楚楚。
小过不压人,然李世民这一次却下了重手,下了狠手。
在圣旨的最后,李世民*言辞的指责了李佑不学无术,为祸百姓,竟撤销了李佑齐王的头衔,改封为南平王,不可在长安逗留,即日前往封地。
汉晋以前无所谓一字王二字王之差别,如汉之淮南王与梁王并无差别,全是以封地为名。但到了隋唐时期,一字王、二字王就有了实际意义上的区别,一字是亲王,二字要逊于一筹是郡王。
一般来说皇子封亲王,而皇室宗族为郡王,李世民改李佑齐王为西平王,已经将他从亲王改了郡王,而南平位于大唐的最南方,逼近黔中,那里环境恶劣是流放囚徒的地方。
这一封圣旨的意义很显然是将李佑贬至西平,让他在遥远的南方当他的郡王去了。
弘智无力的瘫倒在了地上,小过难重罚,李佑所放的错虽多,但绝不至于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唯一的解释只有一点刺杀的事情暴露了。
因为李世民顾念父子之情,没有如实的公布出来。
翌日此事在整个长安闹得沸沸扬扬,百姓得知一个个拍案称喜,赞李世民是个仁君,唯有个别心思机警之人,能够察觉出其中有猫腻。
杜荷听到这则消息,也感到意外,他早知以李世民的性格是不会轻易的放过李佑的,但想不到这一次他下了如此重的手,直接撤除了李佑亲王的身份,还将他贬至西平,当贫苦地方的郡王。
但细细一想,也觉得李世民如此处罚是在情理之中的,李佑此次犯的错实在太大,刺杀自己不说,还嫁祸太子,嫁祸给自己的兄弟,假若事情传扬出去,那就是天大的丑闻。
李佑这辈子也摆脱不了,为了一个女人而暗杀朝中重臣,且嫁祸于兄弟的罪名,这种错足以让后世咒骂一生。
没有将事情揭穿,这已经是对于李佑最大的宽容了,假若还要例行包庇,那他李世民也就不是李世民了。
毕竟李世民先是一个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