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功大,不得不赏
细说起来,杜荷的罪名,可大可小。
古人忌讳因公废私,在他们眼中,天大地大,国事最大。
杜荷出征在外,未等大军凯旋,为了私事,弃麾下兵马与不顾,离开前线,返回长安。
这一离开,有千万种可能。
大军未归,也就意味着战事没有结束,即便薛延陀已经覆灭,在敌我不明的草原上依旧有遇敌的可能。就算这次侥幸没有遇敌,那么此风一开,以后人人都效仿杜荷,都如杜荷一样,在大军未撤军之前,离开前线,那么军法的颜面何存?此风一涨,前线的军队受到袭击,导致前线大军溃败。这罪责又怪在谁的头上?
是效仿因私废公的杜荷而离开的将军,还是开此风的杜荷?
一句话有多种说法,一件事情也有多种解释。
杜荷离军,固然是请了假,但因私废公的罪名,确确实实的落下了。
轻纠自然无事,重查则是犯了重法,需要受到军法严惩。
杜荷在官场上的经验不足,并不清楚,在官场上大错可以是小错,小错也能成为大错,就要看是什么人来说。
如果让那个告杜荷的侍御史来弹劾,他必然将此事的严重性,扩大十倍,从多方面来打击杜荷。
然而杜荷受到了杜如晦的指点,先行站出来坦诚一切,由自己的口说出来,表示出了十足的诚意,那罪名就不是那么大了。
侍御史显然也明白这一点,苍白的脸上,已经满是汗水。
中书侍郎岑文本出列奏道:“杜将军虽将女子带入军营,然而并非因为私心而是战事。若无此女子,我大唐焉有赛音山达河大捷,故此臣认为杜将军有功无过……至于,因私废公,确有其事。杜将军为了私事,先行返回长安确实有过。然杜将军年轻气盛,行为处事,缺乏稳重也情有可原。杜将军北伐之功,人人可见。自古以来,功过不能相抵,有功则赏,有过当罚,今日乃是庆功,而非罚过。庆功之后,另行处置杜将军因私废公之过……”
“陛下,臣附议……”房玄龄站出来奏道。“我朝律法军纪严明,功必赏,过必罚……在赏功时罚过,罚过时赏功,实在不妥当。如此赏罚不明,会使军中将士寒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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