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六监,几个皇太子与皇后。
梁金柱案发生是二王党争引起的,这也是皇上需要。什么诬告太子,吓唬普通官员可以,可自己心中有数,开了王争,下面的人为了主子,还能不诬告?这一点不能揪,只能当作一个惊喜,多了一条判决的依据。但是皇上性格节约,国家财政又不好,因此有些“贪财”,所以他给太子出的主意就是针对这一点。盐糖海市税务始重,使国家财政危机缓解。这才是皇上最看重的。
其次皇上不是暴主,争可以,皇上也希望争,不争太子的权势就无法驾空,可不希望争得太过份,包括李明用酷刑逼梁金柱诬告太子。皇上会预料到发生,心中也未必喜。所以也想借此案,将争执的范围控制起来。但皇上已经没有早年清明有作为,否则不会为了使权利得以驾控,让朝堂上乌烟瘴气。将这些在心中整理了一遍,又演算着每一种结果会导致的未来变化,想了很久,终于在心中已经为案件做了一个定位。
于是派人将贺光珍喊回来,说道:“只管市舶司与盐铁使的贪墨,苏州城中其他事务皆不受理。”
“可很多百姓要告状。”
“拖一拖,搪塞过去,若是陛下给某处理江南事宜,为什么不授江南道黜陟大使,而换了一个江南道按察采访处置使的职务?”
“使君,有处置二字。”
“圣上高远,非是我们臣下所能猜测的,听某的话。”
“喏!”
定了位,处理起来就快,元旦过后,关福从泉州返回,狄仁杰开始结案了,将案件经过整理出来,用快马送向洛阳。
准确来说,这是初审。按照制度,象这类重大的案件,一般还要由刑部尚书、大理寺卿与左都御使会同再次审理,最后由皇帝裁决,这就是民间说法中的三司会审。不过这一制度到明朝才逐渐完善,唐朝以为制度,但没有固定下来。可以三司会审,也可以圆通的用其他方式定案,但是大理寺的重要官员与刑部的官员必须到场,若是人员不齐全,必须有诸位宰相在场,最后才能定夺,交与皇帝裁决。审理许敬宗就是后者方法来解决的,毕竟当时洛阳一套行政班子,长安一套行政班子,三司会审人员凑不齐了。
也就是说狄仁杰将案件审理完毕,将案情经过以及相关人证与犯人的口供呈报京城,朝廷再发诏书,着狄仁杰将一干犯人与重要的证人押回京城,再由三司终审,或者刑部与大理寺重要官员审理,一位或者数位宰相监督定案,上报李治,李治裁决。这个案子才定夺下来。
但是没有,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