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伴奏。
方晓游目四顾,看到许可和蓝小溪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旁,于是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听,等坐下的时候,心中已经非常惊讶了。
乔雅丹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方晓没有听过,但能感觉的到,原作应该是首爵士风格的歌曲,但她却用唱民谣的嗓音去演绎,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
改编这曲子的人,绝对是个高手……
乔雅丹的嗓音,仿佛一杯浓茶,不过不是龙井或者碧螺春这样的文人清茶,而是山野粗茶,味重,劲大,粗粝而纯粹,有种不加掩饰的野性和生机,这种歌喉适合唱民谣,不适合去唱爵士,因为唱爵士的嗓子要像咖啡那样,醇厚香浓,顺滑内敛,两者天生不容。
但现在这首歌,却既有咖啡的顺滑,又有粗茶的清香,融爵士和民谣于一身,非常特别,非常好听,令人耳目一新。
酒吧的顾客明显也很喜欢,没有一个人聊天讲话,都在凝神静听,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之后,全场响起了一阵整齐的掌声,掌声并不大,也不热烈,但充满欣赏的味道——这家酒吧的顾客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产阶级,成熟稳重,温和内敛是他们的标志。
三人也跟着鼓掌,蓝小溪赞道:“编的好。”
方晓正想点评两句,却听到他们前面的桌子上,有个女人用充满不屑的语气说道:“唱的什么玩意,不中不洋,土了吧唧的,居然还有人给她鼓掌!沈老板是招她来做服务员的,她倒好,三天两头对舞台上钻,不务正业,不知羞耻!”
她背对着方晓,看不到长相,但听这声音,似乎是那个莎莎姐?
她不去表演,坐在这里干什么?
莎莎旁边,坐着一个梳着大背头的中年男子,他笑着说道:“我觉得唱的还可以嘛。”
“可以个鬼!你是看她长的可以吧?”
“呵呵呵,她长的确实不错,但是没有莎莎你有味道……”
另外一个服务员还没有来,酒吧里就乔雅丹一个人服务,她唱完歌,跳下舞台,就开始忙碌,没有发现方晓他们的到来。
许可问了一下方晓和蓝小溪要什么,然后站起来,自己去了吧台,蓝小溪则好奇的观察酒吧的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