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这是bluemmix的电子管电容麦克风,可以用更换极头的方式改变音调和指向性。”阿达一边操作,一边说道:“你的高音出乎我的意料,换这个试试。”
“我感觉挺好的啊。”
“u87好是好,不过太均衡了,不能突出特色。这个收高音比较开阔,更有质感,听起来更man一点。”
门道真多……
阿达挑了个圆形的极头,安装在那运动壶一样的麦克风上,收拾好了之后,方晓戴上监听耳机,重新试唱了一次,这一唱。感觉确实如阿达所说,歌声更雄浑,把嗓音中的颗粒感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么敏锐,难怪那些天王天后都来这里录音了……
然后开始正式唱,一般流行音乐歌手在录制的时候,都会先录各种乐器,录好了之后。录音师会把它们简单的合一下,做个伴奏带,然后歌手用监听耳机听着伴奏带演唱,因为有的歌手不识谱。有的歌手没有伴奏会跑调。
《爱情酿的酒》虽然是剽窃的,但方晓弄出来之后,全程参与编曲工作,等于二次创作了一遍,每一个音符都印刻在脑海里,前几天又排练过很多遍,自然不存在跑调的问题,他没有要伴奏,而是用监听耳机,听着自己的声音演唱。
“小可,你猜他会录几次?”
“不知道。”
“我觉得至少十次。”施丽琳没心没肺的小声说道;“他刚才遇到了唐依依,心肯定很乱,心一乱,声音就不稳了。”
乔雅丹抱着手臂,淡淡的说道:“最多五次。”
“那我们打赌……”
她话还没说完,方晓就开唱了,监听音箱里发出来的声音平滑稳定,不仅完全没有乱的迹象,反而比排练的时候更加出色,许可侧头看了乔雅丹一眼,乔雅丹轻轻一笑。
方晓属于场面越大,越能发挥的人,录音室虽然不是大场面,但是对每一个玩音乐的人来说,它是很神圣很严肃的地方,这种气氛,激发了方晓全部的潜力。
一遍唱完之后,阿达按下通话键,赞许道:“方晓,难怪宝叔说你是天生吃音乐饭的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