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之远听了也不禁惊在那里,仔细看看,才隐约觉得此人确与那晚义施援手的那人有些相似。
杨帆叹道:“本官那晚在天津桥畔救下了他们母子,当时虽然天色昏暗,桥畔灯火不够明亮,可我还能记得这个孩子的模样,此事,乃本官亲眼所见!唉,当时以为打跑了那登徒子也就是了,谁知后来竟会引出这么多的事情。”
程灵和赵久龙倒没想到居然那个人证就在现场,这个质疑再也无法提起了。询问确证之后,只好听那常之远继续陈述。
杨帆坚持要从七夕那晚讲起,当然是为了坐实潘君艺用心不良,否则这件案子的起因就成了一起单纯的因为索债而酿成的悲剧,他对这相关的两起案件的判决,其道义基础就荡然无存了。
大理寺当初问案时,本就有意偏袒潘家,所以根本没有认真查证这位相关的刑部公人,他们刻意地把重点放在了“索债—杀人”上面,不想牵扯太多。不曾想当晚的见证人横空出世,居然就是本案主审,他和常家既不沾亲也不带故,这个证人大可做得。
程灵无奈,只好打起精神,试图在接下来的案情中找到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可是他听那常之远陈述着,却是越听眉头皱的疙瘩越大。
常之远讲的很细致,诸如潘君艺逼迫常家偿还赌债,他的父亲如何悲愤理论,如何发生口角,潘君艺厮打中如何扼住他父亲的喉咙,他父亲脸孔涨红几欲窒息,他上前救父时被潘君艺一把甩开撞在棺木上,如何顺手抓起灵位冲上前去击打,胡乱击打一番后如果发现潘君艺颓然倒地,脑后有血……
程灵越听越不对劲儿,这桩案子在大理寺时就是由他审的。那时常家父子的口供与现在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可又大大不同。说它相同,是因为事情经过一模一样,说它不同,是因为……他现在说的太细了!
当初在大理寺的时候,常之远的口供很简单,就是讲潘君艺登门讨债,他和父亲正为亡母烧纸,父亲愤怒之下与潘君艺发生了口角,两人厮打起来,他又惊又怕,上前拉架,因为年幼体弱,被潘君艺甩开,就拿起……
现在说的过程并无二致,只是加了一些描述性的词儿,诸如父亲被“扼住喉咙,”“脸孔涨红几欲窒息”,他被甩撞在棺木上,“顺手”抓起灵牌,“胡乱”击打几下,待潘君艺倒地后,这才“猛然发现”他脑后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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