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沙飞舞,遮天盖日,此处正是漠北大沙漠。
风声呼啸,原本应当舒爽异常,哦,倒也不是舒爽,至少该是清凉才对。
但是,洁白的苍穹之上,一个大大的太阳,坚定不移地炽烤着大地,温度极高,逼得人恨不得化身成一条蛇,蜕几层皮下来,这滋味着实难受。
自打进入武侠位面,叶锋向来是不肯亏待自己的。
吃,一定是最奢华的酒店中,最拿手的招牌菜;穿,也必定是当地名气最大的布行里,名气最大的裁缝师傅做出来的;住,自然也是当地最拿得出手的客栈里,最上等舒适的房间。
但现在,他却骑在一匹骆驼上,甘愿忍受这狂风乱沙的洗礼。
原因无他,自然是为了见识见识传说中那位名动天下、相貌绝色到言语难描述其万一的自恋女石观音。
寻上石观音,叶锋倒也并非是一时心血来潮,既然进入了楚留香世界,能过招的高手,自然是一个都不放过。以战养战,方能自我提升嘛。
基于这个原因,那日解决无花之后,叶锋随即施展身法,离开现场。
至于自己斩杀南宫灵、无花二人,丐帮会给出怎样的回应,究竟会给自己造成多大的麻烦,乃至于苏蓉蓉又是怎样骗过无花等人,她现在又身在何处。
这一切,叶锋是不怎么在乎的。
反正所有一切,楚留香都已知晓,这个烂摊子。还是交给他收拾好了。自己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最终结果变成什么样儿。反倒无足轻重了。
搞定无花的一瞬间,叶锋早已打算要找上石观音了。
想来也真够讽刺意味的,李琦报仇之后,随即化身石观音,而自己一前一后,分别杀了南宫灵、无花,怎么也算跟她有杀子之仇,现在却又屁颠屁颠找上人家。很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啊有木有?
不过话说回来,若以现代医学观点看,石观音就是重度自恋狂精神病患者,自恋到没边儿,自恋到爆棚的那种!
原著之中,她与楚留香交战,原本是全力压制楚留香,但临到最后,居然因为楚留香灵机一动,敲碎了她照着的镜子。进而打败了她。
这他娘实在是有够奇葩,有够骇人听闻的……这得是有多喜欢自己啊!
有鉴于此。虽然自己宰了无花、南宫灵,但对石观音来说,还真不算什么大事,这种没有感情之人,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