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脖子,咬住就再没准备放。无论利利怎样猛甩,他都无动于衷。
利利惊惧又惶恐地大叫,一圈又一圈的奔跑,旋转,跳跃,甚至在地上打滚,可全都无济于事。尽管这也的确给斗牛犬造成了一定的伤势,但他如先前那般默默承受,一言不发,就像是一块膏药,死死咬住。
只要利利不动,他就让自己的牙齿更接近利利脖子里的血管一分;当利利开始挣扎,他就固守已经取得的战果,维持住紧咬不动的态势。
这就是斗牛犬的战斗方式:稳固已经取得的战果,等待有利的时机,从不轻举妄动。
噗通一声闷响,利利重重摔倒在地,大口喘气,仍尽一切可能抵挡着斗牛犬,却被证明是徒劳无功。利利毫无办法,只能如哈里威死前那般,可怜兮兮地瞧着杰克,希望自己的主人能仗义出手。
胜负已分。
杰克和索罗斯怔怔瞧着眼前这一幕,没回过神。
直到这时,他们才突然意识到威利斯·金的卑鄙,他们输的绝不仅仅只是三千块,还有三只最出色的狗!
很明显,虽然金出身极好,但他却是半点儿绅士风度也没有,得意洋洋瞧着杰克和索罗斯,痛打落水狗:“杰克,你还可以再加三只狗,接着来也算!”
杰克凶狠瞪着金,愤愤不平哼了一声,咬牙道:“我们走着瞧!”
正在这时,人群中突然传来一个极富磁性的声音:“你脚下那条狗,两千块怎么样?”
那人说的是青獠。
说话的是个新人,肤色黝黑,满脸的络腮胡子,瞎了一只眼,带着黑色眼罩,嘴里叼着一根雪茄,坐在一棵白桦树上,离地两米,正饶有趣味地盯着青獠。
他叫罗伯特·威尔逊,绰号“独狼”,目光独到,冷静客观,甚至是冷漠,在爱荷华州大名鼎鼎的百万富翁。四十岁,年富力强,正处于一个男人的黄金年龄。跟金一样,他同样不缺钱,来北国不过是玩玩儿,能找到金子最好,找不到也没什么。不同的是,金出生就含着金钥匙,他却是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