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元年六月。
临近傍晚时,暴雨才停歇。盛夏酷热稍稍消退,知了声似乎也不是那么聒噪了。枝头未干的水底映着雨后澄澈的碧空,中书省庭前的紫薇花开得越发娇俏烂漫。
柳世番自政事堂中出来,自紫薇花树旁经过,脚步不由便停了一停,心想,原来又到紫薇花开的时节了啊。
如今他已不在中书省中任职,新皇即位之后,便将他迁回尚书省,升任户部尚书——正经三品,还加了同平章事,依旧是当朝的柳相公。可本职既不在中书省又不在门下省,实际上已远离决策核心了。正所谓“夺我凤凰池”,何贺之有?
譬如今日天子突然说要销兵,若在过往,他必是天子最先宣召商讨的人,断不至于天子已同旁人商议出成策了,他才被召见奏对。
而既有成策,才召他奏对;既有意架空他的相权,却仍要授他户部实职,分明是考察他能否做回昔日那个劳力者,那个将一身才干都消耗在勤勤恳恳的执行旁人决策上的“功狗”。若他不肯认清局势,大约迟早都要被踢走吧。
这也是早有预料的事。
一朝天子一朝臣。
何况先帝去世得猝然,如他这般正当壮年的黑发公卿,身受先帝隆恩,满腔抱负都是以先帝在位为前提。新皇即位,若不重新熬驯一番,也怕用不趁手——只是,这就是对付鹰犬的手段了。
其实先帝服食金丹而性情大变后,柳世番便已萌生退意。但当此时,还是稍稍体会到了武侯写下“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时的心情。
君臣相得,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不过,他对先帝究竟有几分忠义,其实也很难说。
他成名早,入仕早,得志也早。认真算来已是四朝元老。先帝即位时,他已是榜上有名的窃取国柄的“小人”,官位虽不高,却和当年的宰相同罪遭贬。而后在朝中上下都为国帑和军费焦头烂额的奔走时,他受人保举,弃瑕录用。长达十年间,一直功高而位卑,多劳而少怨,才华横溢而任凭差遣——为了洗去污点,令先帝看清他的才能品性,也因不肯认罪、忏悔和谄媚,他主动将自己变成一条不可或缺的“功狗”。
而尽管先帝有种种去英明甚远的毛病,但至少在器量上不愧为雄主,最终尽弃前嫌也力排众议,提拔他为宰相。
是先帝一纸诏书,将他践踏入泥沼中,也同样是先帝金口玉言,令他位列庙堂之上。
而他为之鞠躬尽瘁的初衷,其实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变的仅仅是“君恩”而已。
一言可杀之,一言可活之。予取予夺,无非如此。
要对此等庞然大物生出忠义来,得对危险钝感到何种地步?
如先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