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有的吗?
为什么他记得,无论是小狗还是小猫,它们的尾巴只能勉强到地啊?
更巧的是他发现自己好像也能像暴虐霸王龙那样开启热感应以及光学迷彩,甚至他还觉得自己体表条纹可以伴随自己的意念发光。
咋的,萤火虫啊?
不过现在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快饿疯了!!!
“吼!!!”
自打他奔出围栏开始,他就开始疯狂的搜寻着猎物,首先!他就是饿疯了,饿死了!都不能吃人,因为一旦吃了人的性质就不一样了。
正因为他曾经是一位人类,所谓的在清晰的知道人类的三观以及行事风格。
如果你嗜血,如果你喜欢打架,如果你活泼好动,这些都不是问题,但一旦你伤人了!那人类一定会用尽所有的办法弄死你。
因为在人类看来,动物都会有一种自我的评判准则,如果他发现获取一种食物的方法变得十分轻松,那他就会重复这个举动。
而袭击人类几乎是所有捕猎行动中最轻而易举的一项!这会对那些捕食者们造造成一种惯性,认为人类是个不错的猎物!从而下意识的优先将人类放入自己的食谱。
这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人类所绝对不能容忍的,也因此,所有人都对那些沾染过人血的生命抱着绝对的恶意。
归根结底,还是那句话,在他没有进化出堪比钢铁的皮肤之前,他绝对不可能就跟人类为敌,真的惹不起啊!
他对人类具体战力的印象就是赤手空拳干趴狼。用点脑子整死豹子。要是手拿武器装备齐全,哪怕是近身的一把刀他觉得都可以跟老虎这样的大型猛兽招架一下。
但是人类最牛逼的地方就在于那双手掌!抛物拉弦,轻而易举!但凡给把弓箭,人类都可以制霸世界上所有的动物。
更别提现在这样的现代化社会,让你的牙齿再锋利,体格再大,咬合力再强。一通导弹洗地,所有的一切都给你夷为平地。
所以他尽量不去管身边的人类,就拼了命的往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