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喝酒的地方把啤酒一口气干了。李易见她并不在意杯子是自己用过的,相反似乎是故意为之,心里就不禁一动。
陈筠舒又向吧台要了一杯红酒,向李易笑道:“你请我喝一杯怎么样?这杯酒你来付账。”
李易哈哈大笑,道:“嫂子太爱开玩笑了。你堂堂合欢帮的帮主夫……,咳咳。帮主的红颜知己,会喝不起酒?那当然好,我请。”
陈筠舒的眼神凝视到酒水中,幽幽的道:“我喝过的酒都没有味道。”
忽然展颜一笑,道:“要说品酒,就要把酒水跟舌头充分的接触。酒水中五味俱全,如果一口吞下,那就没有了层次,不能辨别出酒里的味道差别。
所以要慢慢的喝,要在舌头的不同位置上辨别酒的味道,两侧为酸,舌尖为甜,舌根为苦。
甜能吸引人,酸叫人回味反思,苦能叫人大彻大悟。三味三感,所以要用三个口才能叫品。”
陈筠舒先前在青马大厦里一直不说话,只是陪在万蜂的身边,甘心充当个花瓶,这时单独跟李易在酒吧偶遇,李易却发现她谈锋甚健,心中所知着实不少,往往十句话里有七八句都是陈筠舒说的。
陈筠舒比李易大上几岁,可是笑起来却像个十五六的小姑娘,有时笑过之后,眉间忽的一拧,像是想起了什么心事,但是很快的便恢复了自然。
有时说到热闹的地方,陈筠舒说过话之后,脸上便闪过一丝媚态,搅的李易心里乱哄哄的,真想一把陈筠舒搂住,压在身下,剑之履之。
两人说些闲七闲八的杂谈,并不涉及到今天的事。就像是两个老朋友一样,只是谈心。
忽然一阵冷风传来,酒吧的门开了,那被砸的年轻人带着人来了,一进屋就喊:“林雪尘,林雪尘,我带人来啦。”
那个叫林雪尘的女孩正在酒吧一角跟人拼酒,见这人一进酒吧就喊自己,十分的鄙视,便道:“你光喊我干什么?他就在这,就在我裤裆底下,你有种把他拎出去啊。”
李易和陈筠舒谈的正欢,却被这破事给搅了,酒吧的门开门,外面的冷气冲进来,陈筠舒微微耸了耸肩。
李易回头见酒吧的门还没关上,便向闯进来的那些人打了个响指,道:“朋友,麻烦把门关一下。”
酒吧里音乐声音极大,得大声说话才能叫人听见,可是李易随手打了个响指,不轻不重的说了一句话,门口的那些人却也都听见了。
只见门口闯进来几个人,为首的一个一脸的血,头发全都染红了。脸上都是环。应该就是先前被那的那个。
他身后大概有五六个人,应该就是这红头找来帮忙的,李易一扫视,见其中两个自己还认识,还真是合欢帮的小弟。没想到这红头发的小子认识的人还挺广,真就把合欢帮的人给请来了。
红头发带了人来,自然气势汹汹,听李易叫他关门,他哪里肯听,手里提着一根铁棍。向李易一指,道:“你妈你谁呀?闭嘴,这里没你说话的份,一会儿把你扔外边雪地上。闷死你,看你还嫌不嫌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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