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酒店,上了二楼,卡卡掏出钱袋在手上掂了掂,一个店小二立刻满脸堆笑的把卡卡迎到了一个靠窗的雅座:“不知尊贵的客人您想来点什么?”
卡卡毫不犹豫的直奔主题:“有蜂蜜脆皮猪猡兽么?”
“有啊!那可是本店的招牌菜!我们这里不但有蜂蜜脆皮普古斯兽,还有丛林菲斯勒烤羊排,红烧麦皮犬后腿,以及包您喝一口想半年的奈加鱼汤!”
卡卡听的口水直流:“好好好!每样都来一份!”
不一会儿,菜上齐了,卡卡又要了一蜂蜜酒,自斟自饮,好不快活。
卡卡边喝边想,就这么留在天族也不错么,这里的食物可比魔界好的多了,可惜蓝不能和自己一起品尝,不然那就完美了。
想到这里,不由得叹了口气。正在酒意微醺之时,二楼又上来一位客人,引起了卡卡的注意。
这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年轻人,目光纯净清澈,身穿一身破旧的黑袍,却提着一把和他身材极不相衬的巨大双手剑。
那把大剑样式奇特,似乎是由一个最蹩脚的铁匠打造出来,也就勉强能看出是一把大剑的雏形。黑乎乎的没有一点装饰,也没有剑鞘,就这么光秃秃的提在手上。
二楼的位置已经基本上坐满了,他就坐在了靠近楼梯口的一张桌子上,要了一碗粗粮面开始静静地吃了起来。
年轻人似乎饿了很久了,几口就将面吃完了,连汤汁都端起来小心地喝的干干净净。
卡卡对这个年轻人似乎很感兴趣,招手叫来了小二,让他送了碗菲斯勒羊排面过去。
那年轻人似乎吃了一惊,听小二解释过以后,他摆了摆手,并礼貌地冲卡卡点头致谢。掏出了几个铜板放在了桌子上,就欲转身离去。
就在他刚站起来的时候,正好有几个醉醺醺的佣兵也簇拥着下楼,和年轻人撞了个满怀。
佣兵似乎喝多了,本就七扭八歪的重心不稳,经这么一撞,立刻仰面倒下去一个。
年轻人赶紧伸手去拉,那倒地的佣兵一骨碌爬起来抽出了配剑:“找……找死是不是?竟敢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