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隆!”
如同惊雷一般的蹄声中,长长的一队唐军飞速的疾进着,朝西方开进。这支唐军正是薛仁贵率领下的唐军,他们从长安出发,直奔河西之地,经河西入吐蕃,再由吐蕃进入天竺。
这支军队由三万左千牛卫,和三万辽东军组成,他们都是精锐之中的精锐,左千牛卫身为拱卫长安的禁军,人人都是悍勇敢战之士,而辽东军则常年在苦寒之地与通古斯野人交兵,人人都曾有过刀头舔血的经历,虽然只有六万人,但那气势却给人百万之众的威压。
大唐已经许久没有过大的战事了,锋利的宝剑深藏鞘中,这让每一个大唐军人早就不耐烦了,效命疆场,建功立业是每一个大唐男儿的梦想,如今终于变成现实,大唐正式出兵了,人人都是万分欢喜,凡大军所过之处,百姓必然是欢天喜地,大声欢呼,迎接唐军的到来。
在百姓的欢呼声中,队伍疾进,没有丝毫停顿,更没有呼喊,只有行进间的如雷蹄声。
“好雄壮的队伍!”
“那还用说,我们大唐的将士,人人都是精锐,那些大食人不过是跳梁小丑,天兵一到,必然灰飞湮灭!”
“那是禁军,快看,人人的兠盔上都插着黑羽,是禁军!”
“他们手里拿的是什么啊?怎的还包着布!”
“小声些,定然是咱们大唐的秘密武器!”
“要是宋国公统兵就好了,定然杀得那些大食人哭爹喊娘,永徽年间,大食人杀入西域,最后还不是被宋国公给打回去了,还丢了中亚!”
“休要乱说,这薛大帅也是不凡,那可是宋国公的妹婿,在辽东和通古斯野人连年大战,连宋国公都深为倚重,定然差不了!”
百姓指点着快速开进的队伍,议论纷纷。
薛仁贵骑在骏马上,打量着行进的队伍,只见将士们个个昂首挺胸,士气高昂,战意炽烈,大为满意。
大军就不征战又如何,大唐的将士,每一个都是精锐当中的精锐,和平年代,他们戍卫地方,保护着大唐的安全,战争年代,他们全都会化身最为锋利的宝剑,任何敢挡在他们面前的敌人,都将被毫不留情的撕成碎片。
更何况,这一次他们要面对的对手是大食。
自从大唐与大食交战以来,就有数十年的历史了,在这数十期间,大唐与大食在外交、军事、经济上进行了你死我活的交锋,最终杜睿一战将大食重创,丢土失地。
不过在那场大胜之前,还有一场惨败,十余万大唐将士埋骨葱岭,这份仇恨已经传递了下来。
大食!
无论在何时,都将士大唐的死敌。
上一次的大战,薛仁贵没赶上,这让他遗憾不已,好在这一次终于轮到他了,他岂能不激动,岂能不兴奋。
手刃仇敌,没什么是比这个更能让人畅快的了。
不单单是他,作为参与此战的大唐男儿,将士们倍加欣喜,当初的大战大唐虽然胜了,但是却没能彻底剿灭大食,这让将士们都不无遗憾,早就盼着再与大食一战,彻底定鼎天下。是以,要他们不士气高昂都不成。
报仇雪恨!
兵败葱岭,让仇恨深深的埋在了每一名唐军将士的心里,现在报仇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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