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她在成年之后面对宁月澜这种绝色美人忍了十三年突如其来的告白,接受似乎就显得有些顺理成章了。
毕竟男人嘛……
只是这样想着,柳如烟又有种错觉,仿佛心底深处有个声音在反驳自己,他不是这样的人。
“闪婚那一天的情况,其实,唔,怎么说呢。”
方墨歪着脑袋想了想。
就算是见色起意应该也不是自己对月澜姐见色起意,而是月澜姐对自己。
毕竟夫妻二人后来相处过程中,宁月澜也实话交代了,当时是她在酒吧举办的喝啤酒比赛,女人也一直在暗中陪伴着方墨。
直到眼瞅着方墨喝到六神无主,意识几乎都断片了。
咱们家月澜姐才鼓起勇气,做了这辈子最荒谬但也是最重要的一次决定。
结婚,领证!
不过方墨要是这样讲出来告诉柳如烟,似乎就跟自己写的那本《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情节有些出入了。
毕竟那本书里面也只是粗略的记载了一些事情的发生时间,可没有方墨自己亲身经历来的那么细致。
于是方墨摸了摸鼻尖;
“闪婚那一日,是因为我相恋三年的女朋友林汐晗跟我分手了,所以我才去了酒吧买醉。”
“喝到上头那一刻我大喊着一定要找一个全场最漂亮的女孩子领证,然后月澜姐因为商务局刚好也在那家酒吧,我俩就这样巧合地相遇了。”
柳如烟怔了片刻,才撅了撅红唇。
“我怎么感觉宁总每一次出现在你生活中,总能在你最需要她的时候意外跳出来呢?”
“你就没有怀疑过这是宁总刻意制造的偶遇?”
“我记得那本《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里你写到过,曾经有一次好心给一个要饭的送钱,结果手机反而被他给顺走了。”
“当时还有一位自以为很熟悉的邻家大姐姐跟你偶遇,你找她说明原委之后,女人不仅没有同情你的遭遇,还将你呵斥了一顿。”
“这个邻家大姐姐说的不会就是宁总吧?”
《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是方墨的自传。
所以他十七八岁发生的事情,也都被一五一十的收录了进去。
虽然柳如烟更喜欢后面闪婚之后的剧情,但这并不妨碍她认认真真的拜读了整本作品。
听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