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的东西。
当时年仅八九岁的小方墨下巴都要惊掉了。
“我靠,叔叔你怎么知道我想吃小零食……”
“叔叔就是知道,怎么样?叔叔我厉害吧?”
“不仅能够找到你,而且还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叔叔太棒了,我最喜欢叔叔了,我不要爸爸了,叔叔当我爸爸吧!”
那时候年少无知的方墨摸了摸鼻涕眼泪,在被老方收拾了几顿之后,甚至一度诞生过换一个爸爸的念头。
在年幼的方墨眼中,大概没有人比殷叔叔更适合当自己的爸爸了。
他什么都会,而且还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
不仅会修电视机,还会修自己的小汽车和各种玩具。
动不动还能变魔术从口袋里掏出来各种各样好吃的。
方墨那时候一度怀疑叔叔就是哆啦a梦的化身。
他的口袋就是百宝箱,里面藏着一个储物空间,什么都有。
甚至他有时候会觉得殷叔叔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因为血脉相连,所以才能屡屡猜中自己的心思。
不过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幼稚,一个小孩子的心思又不复杂,有什么难猜的?
孩子的喜好几乎都写在了脸上。
比如路过玩具店,如果碰到了喜欢的玩具就会目不转睛地盯着。
这一点小心思,大人只要稍微留心观察一下,想要知道都并不困难。
“怎么了?老公,今天我是被人开了静音模式吗?难道大家都听不见我说话?”
就在这时,宁月澜双手叉腰,不满抬手在方墨眼前晃了晃。
方墨这才微微回神,干笑一声说道;
“咳咳,不好意思刚才走神了。”
“月澜姐,你刚才说那句话的时候,真的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人,你跟他当时的表情简直是一模一样。”
“故人?”
宁月澜惊讶的一挑柳眉,旋即警惕似的冲着方墨挥舞了一下小拳头。
“漂亮吗?”
漂亮吗?
这话一出,方墨顿时愣住了。
对上女人美眸,他才忍不住轻笑一声,抬手刮了一下宁月澜的俏脸;毣趣阅
“你误会了,我说的故人不是女孩子,是男的,而且是我的一个长辈。”
听到这话,宁月澜表情更加惊讶,漂亮的五官写满了诧异。
“可你刚和我领证的时候,也说你一直把我当成长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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