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剿灭胡人姜锋都会安排报捷,将胡人的弯刀和头颅全部送到雁门郡的王太守那里,虽然功劳等于送给了那个废物一般的王太守,但是也让剿灭胡人的姜锋闻名于雁门,然后又逐渐扩向并州。
高顺不喜欢这些官场上的猫腻,对于姜锋的安排满心欢喜的带领着二十个骑兵赶着缴获的战马返回驻地。
“兄弟们!带上胡人的弯刀和脑袋!走喽!”剑锋举起手中的长枪指着雁门郡守府的方向振奋高呼道。
“嗷嗷!”“驾!”“那个是我的!”兴奋的骑兵们策马涌向胡人们的尸体,来到胡人的尸体前骑兵们俯低身体用手中的环首刀一挥一挑,便将胡人的脑袋成功的与身体分离。
姜锋带领着挑着胡人脑袋的骑兵们不紧不慢的奔向太守府,途经太守府的几个县城姜锋都刻意的穿过,姜锋身后一名骑兵挥舞着一面旗帜,旗帜上书写着大大的姜字。
“看!是那个立志杀光胡人的姜锋!”
“一个、两个、二十个、四十个、八十个!又杀死八十多个胡人!杀的好!”
“我也想参加到这些骑兵中!”
“不就是杀了几个胡人嘛,得瑟什么!”
“……”
姜锋的队伍被路上的百姓们指指点点,到处都是赞赏声称赞声,边界上的汉家百姓深受胡人的祸害,虽然有不少羡慕嫉妒不以为然的声音,但是姜锋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到达太守府后,姜锋带着张辽面见了那个肥头大耳的王太守,姜锋非常佩服这个王太守竟然在贫苦的边境还能养出这么一副尊容,在经过毫无营养的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姜锋满意的带着张辽和骑兵们返回自己的驻地。
郡兵们羡慕的看着这些装备精良的骑兵,换做是他们三百人也不是八十个胡人的对手,其实郡兵们更羡慕的是那些可以打扫战场的县兵们,他们早就听说了这些装备精良的骑士只会带走胡人的战马、弯刀和胡人的脑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