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月中旬宪法生效的那天,国会讨论通过的第一部法律既不是《国民法》,也不是《民事诉讼法》,而是几乎所有人都翘首以待的《国有股份私有化法案》。
所有的曾经经管委下属的社区生产部门,在最后一任经管委主任刘鑫领导的审计小组加班加点的统计下,折算出价值1600万多美元(1美元等于1西班牙银元)的国企总资产。
国营进出口集团、国营能源矿业集团、国营农林渔牧集团、国营建设工程集团,四大极端重要的最上游国企宣布成立,将继续保持51%国有股份以及49%全民所有股份。
其余生产经营部门的资产则全部折算成特殊账面性质的“股本金”,俗称“打白条”,并按照公平原则将其中的九成发放给所有穿越众,剩下一成则作为央行控制下的投资基金股份,平均每单笔30000美元。
单身人士获得单笔100%份额;家庭夫妻两人各70%份额,家庭名下子女每人10%份额;无抚养或领养关系的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50%份额。这个分配原则在国会争执了半天后才最终通过。抛去国家继续掌握的四大国企的资产,可分配私有化股本金额度达到约1100万美元。
于是乎,除国企外,待“出售”的生产部门如一只只被剥光的小羔羊,一夜之间被数百资本家一拥而上,上下其手……
曾经的工业部,除采矿部门剥离出来并入新成立的国营能源矿业集团以外,其余车间被分成了三个公司。
姜兆龙为总裁的“通用工业公司”,包揽了机床与机械工具加工车间;林有德为总裁的“北方工业公司”吃下了金属加工与军工车间;苦逼的化工工程师周君庭则大胆的联合一群文青吃下了整个化工部门,成立了“新华化工公司”。
造船厂,被石益格和游启为领头羊的一众船厂技工成立的“北洋船舶公司”圈走;附属的木材加工车间则被其他人以“华美木业公司”为名分割出去。
如此这般,零零碎碎,大小超过30家私营股份制企业建立起来。
有魄力的,几乎把自己的大部分“股本金”都购成了自己心仪的企业股份,从而成为大股东,进入企业管理层;小心谨慎的,则分开撒网,在各个企业都购入了数量不等的股份,安心当一个什么都不操心的投资客;再有野心的,小部分购入各个企业股份后,干脆最后剩下更多的股本金,从新成立的中央银行兑出现金,从而建立真正属于自己绝对掌握的私企,然后又四下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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