萄牙那种缓慢节奏的航运调度,是难以适应国内的需求。缺乏基干的国内商品原料物流运力,又严重占用在这个17世纪性能先进的大中型远洋商船的行为,不光限制了对外进出口贸易的规模,也让国内商品物流的成本偏高,对各类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压制效果。
1628年春节前夕,华美国会正式通过《航运鼓励法案》,准备重拳出击,应对由荷兰人挑头引发的国家对外进出口贸易难题,并改善本国海上商品物流的瓶颈。
《航运鼓励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将联合几大商业基金与商业银行,建立一个特别的“航运扶持基金”,以极低的贷款利率,鼓励民营资本组建航运公司,国家再给予产业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为达到最佳鼓励效果。航运扶持基金还将得到国家财政的特殊注入,从1628年起,5年内,对所有新造的满载排水量500吨以上的若干指定规范性能的民用商船进行财政补贴!
这个鼓励法案一出,顿时给整个华美国运输业和贸易业注入一剂强心针,更让与船舶建造相关的生产企业眉开眼笑,其中尤以改名为北洋船舶集团的两位老总石益格和游启最为兴奋。
如今能够建造大中型远洋船舶的造船公司,只有两家,排名第一的就是北洋船舶集团。其位于长岛西区的造船厂拥有大型船台12座,3000吨级以上干船坞4座,各级造船职工1500多人,但之前的开工率却并不是很高,半数以上的大型船台总是做着一些内河运输船之类的小芝麻生意。
第二家。则是北洋船舶集团和青城市政府在1627年初共同合资兴办的青城造船厂,属于半个国营性质,北洋船舶集团为其提供了一定数量的技术熟练工,由于大中型远洋船舶的成本高昂,所以青城造船厂的主要业务还是集中在内河民用船舶的建造上,目前拥有职工400多人。
国家建设与交通部,也向北洋船舶集团开出了“推广规范”。要求设计出两种适合国内航运现状的民用商船。第一种是针对远洋航运,最大载货量不低于600吨,适航性必须高于之前的飞剪式风帆船,操控难度更要低于飞剪风帆船。第二种。是针对国内中近海和内河航运的通用型商船,要求必须能在宋河直航到北方的波特市,最大载货量不低于400吨。以上两种方案,其单位维护成本必须低于现有任何一种同类型船只。
这两种民用商船的硬性要求。也算是国家第一次对国内航运业硬件环境的一次梳理,前期大量建造的各种性能优劣不一、维护成本高低不平的内河民用船舶使用局面将逐渐改观。所有老旧的风帆盖伦船也将彻底淘汰。
为响应这个利好政策,游启果断闷头在家熬了半个月,终于拿出了一系列的民用商船的设计方案,并在《曼城周报》上连续刊登造船业务广告,为国家推动的鼓励航运政策继续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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