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如何吧,起码现在亳州城还没有失守,所以咱们作为郑系的一份子,自然还是要奋力守住的,军人嘛,唯有马革裹尸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如今的马元早已不是原先在皋城的那个马元了,当年的马元还只会跟在自己父亲身后观摩木匠的手艺,丝毫没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
现如今,这几年,在经历了曲河学堂、华立军校的磨砺,早已经知道了,在这个动乱的时代,想要靠一门手艺活下去,终究是不现实的。
一门手艺,那只能养活一两口人,但一杆枪或者说一个地位,那才能养活几代人。
这便是如今马元的心中所想,他要在郑系内部不断做更大的官,掌握更大的权力。
听到马元的话,一旁的程前和侯莉莉,也是点点头,如今的他们已经算是以马元为首了,自然对于他的话是言听计从的。
在随339师参谋部的人进行布置的时候,马元遇到了两个许久不曾见到的故人。
一个是当年马元在华立军校里的同学,名叫常怀良,他乃是来自于元洲城大世家常家的公子哥。
说起这位常怀良,马元当年可是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当年他们同时期刚进入华立军校,马元、王弦一行人被程云台给欺负,正是这位常怀良给解了围的,所以此时再见到常怀良,马元心中多有感慨,这年头,能够遇到认识的人,还活着,当真是实在不容易呐。
常怀良也是认出了马元,也是欣喜若狂,“马兄啊,许久不见了,竟然想不到你居然也在这里啊,还真是有缘呐。”
马元不禁苦笑道,当年的常怀良出身世家,是何等的自傲,即便是程云台等一众高年级的学生,都不曾放在眼中,现如今看上去,似乎这些年被战争给磨平了棱角一般,少了很多的锐气。
“是啊,常兄,这么些年不曾见面了,你怎么也会在郑系啊?”
“哎,说来话长了,这天下乱了以后,我们常家就被周围的土匪给打了劫,我父亲因为气不过那些贼寇,最终吐血而亡,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