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本座当年可是来过此处的……等等,小子,走,往前走。”书虫说着说着突然眼睛一亮,像是记起了什么。
“怎么了?”周坤问道。
“我记得我当年借古书跟小旗的时候,将一堆丹药跟两支小旗遗漏在一处屋檐上,当初打算去藏书阁看看,没想到被一老头发现,匆忙之际我只好舍弃部分宝贝离开。”书虫脸上露出喜意道,“本座当年此举,果然是英明。”
周坤闻言对书虫的脸皮有了更深了解,摇头无语,按着书虫提示的方向走去。
“你还能食丹药?”周坤突然问道。
“废话,丹药对一切生灵都有大用。有一类对神魂有莫大好处,有一类可以固本培元,让肉体强大,据说还有一种能让符文强大,帮助感悟古籍的丹药。”书虫翻了翻白眼,说道。
山谷中大多数房屋已经倒塌,但书虫还是记得当年那处藏宝贝的房屋。
幸运的此房屋还算完好,书虫满脸喜意,跳上了屋檐,接着发出了怒吼声。
“妈的,天杀的小偷,这些盗贼,竟敢偷本座的宝物。”书虫趴在屋檐上怒骂。
周坤无言,很想跟书虫说,你的宝物也是偷来的。
“无敌了,竟然能找到屋檐上,还有什么地方是这些人找不到的?”书虫从屋檐上跳了下来。
“连这地下都给人挖开了,自然是连屋檐也不会放过。”周坤看着一片狼藉的地面,暗道寻宝的人实在凶残。
“算了,还是找点线索,把纵横家新址挖出来。”书虫摇头遗憾道。
这时,外边突然传来一阵哗然声,紧接着有人惨叫。
周坤立即转身往外走去,从声音听来,就发生在附近不远。
书虫也一跃跳入周坤怀中,兴奋道:“肯定有人发现宝贝了。”
就在附近一间残破屋子中,有数名青年男女正围在那里,其中有一人被斩断一只手,浑身是血,正倒在地上痛呼。
“张立明,你做得太过了。”有一名红衣女子皱眉道。
“我分明警告过他,可他不听,此药乃是我先发现的。”说话之人,是一个白脸青年。
剩下几人也眉头紧皱,看着地上痛呼的男子,有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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