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着呢,自己在娱乐界里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声。这要是以后那些歌星们都跑来,让自己来上“十分钟”,自己还不得累爬了啊(恩,这话怎么听怎么有点暧昧)
“什么瞎说啊,人都说得有鼻子有眼儿的。对了,你是不是因为我不是你们公司的员工,所以才不给我写歌儿啊,刘总,做人可别那么小气啊。”那英打趣道。
“嘿嘿,倒不是那个意思。”刘宇凡笑着摆了摆手说道。
“那让我见识见识呗?啊?让我见识见识。”三十多岁的那英,此刻竟然像个好奇的小女生一样,不断地催促着刘宇凡。
被那英这一手搞得有些哭笑不得,看着站在自己对面,一脸好奇宝宝样子的那英,刘宇凡突然觉得她也挺可爱的,真不知道当她唱出《征服》、《愿赌服输》的时候,是受了多大的伤害。不过想到她此刻能把心态调整得这么好,刘宇凡就觉得挺佩服她的。同时也觉得这个人真的挺好,挺适合当一个朋友的。
想到这儿,刘宇凡心里就不太计较那些小利益了。不是他公司的员工又怎么样?就冲她和自己这种不见外的劲儿,写首歌送给她有什么大不了的?
想到这儿,看着依然一脸好奇地看着自己的那英,刘宇凡突然就点了点头。
“行吧,既然英姐你这么看得起小弟,我就献把丑?写的好不好你就别挑我了,呵呵,毕竟,想要写到《征服》那样的程度,我自问还是做不到的。”刘宇凡笑着说道。
“你也知道我喜欢征服?”听着刘宇凡的话,那英有些意外地问道。她这么多年来,唱了很多的歌,但自己最满意的一首,就是这首《征服》,没想到这个比自己小了十多岁的大男孩儿,居然也喜欢这首歌,他明白那首歌里唱的都是什么吗?
“恩,不过要我来说,我最喜欢的,还是你那首《白天不懂夜的黑》。”刘宇凡看着那英,笑着说道。
听着刘宇凡这话,那英看着他的眼神,就不是那种看小朋友的眼神了,突然之间,就变得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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