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人发现死在一条水沟旁边,脖子被利刃划开了,血几乎都流干了,身体小了一圈儿。而且由于天热,他身上已经长出了血坠子,那些暗紫色的瘢痕布满了全身,看起来很是渗人。
一个死的透透的人为什么会在三年后活过来?
这件事完全超出了金煜的认知,也超出了他想象力的极限。于是他甚至不顾礼仪的问了邢国均一个问题:你到底是被什么人杀死的?
邢国均愣了一下,随即便对他说了四个字:我不知道。
“不知道?小时候的事情你都记得清清楚楚,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一件事你却记不得了?”他不管不顾的追问。
邢国均笑了一下:“小煜,我不是不记得了,只是那天,我在河边捉田鸡,正玩得高兴,忽然觉得后脑一疼,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最后的印象,就是自己被人拖着朝前走,那时,满天的星光就像无数只眼睛,冲我眨啊眨啊,和往常一样,可是我却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星星了。再后来,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也挺好是不是,至少死得时候没有痛苦。”
邢国均说这些话时,神情特别坦然,所以金煜觉得他并没有撒谎。不过越是这样,他就越觉得心慌,因为这也意味着面前那个邢国均就是以前的那个邢国均,并非什么长得及其相像的人假扮的,而且,他还对除此之外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就连金煜喜欢哪个姑娘他都知道。
想到这里,金煜心里更慌了,连与自己打招呼的邻人们都视而不见,只一路小跑来到家里。
到了院中,嗅到诱人的饭香,他心里才踏实了一点,似乎又一次回到了现实,那个与自己诀别了半日的现实里。
他冲屋里喊道,“嫂子,能吃饭了吗?我饿了。”
可是从灶房里出来的却不是秀秀,而是金老太太,她把饭端到金煜面前,笑着冲他说道,“中饭也不少吃,怎么这么快又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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