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不选择住校?”邓铃儿抱着刘大圣,有些舍不得松手。
刘大圣抓了抓脑袋,干笑着摇了摇头,校内各种配套设施,都非常完善,像邓铃儿这种富家子弟,都选择住校,很少回家。但不知道为何,从小刘莽就不叫刘大圣住校,按时乘坐地铁回家,却又不管他玩不玩的,也从来没有督促过他学习。
现在回不回家已经无所谓了,不过,有些东西一旦养成了习惯,那就很难在改变。
“路上小心一点!”邓铃儿看刘大圣没说话,懂事的也没在多问什么。
刘大圣没有驾驶邓铃儿那辆超级跑车,太扎眼了,放在他居住的那个小区里,不但他不放心,就物业里那些雇佣的保安,恐怕都整夜整夜的不用睡觉了。反正乘坐地体也很方便,这么多年出门坐地铁,也习惯了!
和邓铃儿在一起的时候,很舒心,但是刘大圣却不想每时每刻都跟她腻味在一起,不是不喜欢,而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很少会干‘正经事’,风花雪月虽好,但自古‘温柔乡,英雄冢’,老这样容易让一个男人丧失了自己的斗志!
“小x,我想做一些赚钱的行业,你有什么好推举的没?”坐在车厢里,刘大圣心里问道。
邓铃儿虽然说让刘大圣把两个亿全花在修炼上,可她哪知道刘大圣自小当穷孩子,当惯了,两个亿信用点,如果光是用在修炼上,那花完了以后,怎么办?以钱生钱才是王道,何况,现在大手大脚的成了习惯,等以后再过没钱的日子,不憋死才怪呢!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叮:x终端认为主人,可以调查一下关于‘酒’的资料!”
刘大圣心里一喜,小x果然是万能,不但在修炼上能辅助自己,连事业上也有帮助,这才叫‘全能’吗!
从手腕光脑上登陆星网,搜索了下关于‘酒’的资料。
关于酒的历史,能追溯到很久远之前,就算是在现在,酒依然是人类社会,公认的‘第一饮品’,普及性非常高,几乎各种宴会,酒会,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