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间,慕凡神色平静。
他低头打量了几眼门锁,然后颠了颠手中的房门钥匙,只手伸入兜里随手一摸,手中便多出了一枚黑色曲别针。
身为一名业绩正常的爪子,溜门撬锁这种活计他自是精通,况且为了利益,许多旅馆都使用制式套锁,胜在便宜、整齐,有时候甚至能用一把钥匙开许多的门,为此闹出的笑话数之不尽,现在连新闻都懒得登了。
走进房门,化学芬芳剂混合着淡淡的消毒水味道便浸入鼻息。
慕凡不以为意,顺势扫了一眼。
这件房间和一般旅馆没什么区别,简单、干净、整洁,几个字就可以把屋中一切概括。
慕凡深知,自己有命案在身,随身携带大量黄金很不方便,仅仅是重量就要耗费他半数的体力来维持,这一路下来,他看似轻松,实则已是身心俱疲。此外还易引来一些暗黑世界的人的窥视。
不说其它,单就爪子而言。
一个资深的爪子只要在他身上扫上两眼,就会知道他很不正常,身上藏有极重的重物,如果这个爪子还有不小的好奇心……
嘿嘿,后果不堪设想。
之所以这一路他尽量走低调,连出来选个旅店走的都是夜路,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如此。
所以慕凡打算把黄金藏起来,若是没有意外,等风声过去,他离开的时候会把黄金带走。而若是发生了意外,大不了远走高飞,过两年在来取,到时候他仍旧可以过上富足的生活。反正他调查过,这间旅馆至少还会存在十年以上的时间。
慕凡思忖一阵儿,旋即深吸口气,开始行动。
首先,他把单人床挪换了一个角度,露出下面沾染有浓重灰尘的地板,拿出抹布把附近的灰尘擦干净,然手他自小腿处取出匕首,对准地板的缝隙,轻轻刺了进去,把地板撬开。因为是几十年前的产品,地板远没有了当初的韧性,颜色也开始渐渐褪去,加上受潮、材质等诸多原因,每一块地板的卡槽也不是严丝合缝,所以并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地板便被敲开了一块。
接着,慕凡把自己的背包拿过来,开始往外掏黄金,转移到地板下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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