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之后,一百枚金币撒出去,此家出版社连同杂志社,就是王天的产业了,让其心中一阵兴奋。
前十八年,王天的生活可是艰苦,不要说能有一家自己的公司了,连大学的费用都凑不齐。
至今日,来到华夏共和国,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王天竟然有了一份自己的产业,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心中踏实不少。
欢喜之情,在心中流转了一圈之后,些许愁绪,浮上了心头,公司是买下了,但,也需要一个人管理不是。
凭借王天记忆中的一些小说,撑起一家出版社和一家杂志社,应该没什么问题的,但,关于公司的管理,王天却没有经验。
再说,虽然王天看过的小说不少,但,真的能够完全记下来的,只有一小部分,而且,只记得一个大概的故事情节,不可能完全复述出来,即使写下来,也会加入自己的风格。
在起点,王天也看过一些穿越小说,主角往往可以一字不漏的照抄看过的小说,真是十分不合情理,一篇文章,你写过一遍,丢失之后,再写一遍的话,亦不可能一模一样。
靠自己记得的一些小说撑场面,必不可持久,总归要让公司走上正规的经营轨道才可,所以,一个有本事的经理,对于公司极为重要。
目光一凝,王天的目光,投注到了郑社长的身上,淡笑说道:“郑社长,如果你暂时还没有想好去处的话,不如就留在公司,我任命你为总经理,如何?”
“这样啊。”
王天的邀请,明显让郑社长有些意外,面上微现惊愕之色,偷眼看了梦荷一下,见她微微点头,立即开口说道:“那好,王先生既然诚心邀请,我答应了。”
王天不知道的是,郑社长名为郑少华,以前,确实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但,却不是大股东。
公司的大股东是梦荷,掌握了公司百分之八十的股份,郑少华只有百分之二十,这一次,王天想要买下一个出版社,梦荷就借此机会,拿出了自己名下的一家公司,半卖半送的给了王天。
说是半卖半送,其实,梦荷的那一部分,完全是送给王天了,至于一百万信用点,是郑少华的股份和一些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