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节探路
回到竹楼,长老捣碎了三七的根茎,包在云烨的双腿上,虽然笑意盈盈,眼底深处却有浓浓的担忧之意,欢快的日子过去了,剩下的就要考虑如何度过这段漫长的饥饿时光,僚人总是先享受,而后接受苦难,寨子里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是不会考虑这些事情的,他们总是认为长老会用智慧处理好一切事物。
可惜这回长老面对的不是愚蠢而又遵循古老规矩的图王,以前还可以通过蒙骗等手段让土王免去自己寨子的贡献,毕竟土王从来都只娶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绵延了好多年,到了这一代土王,长老总是能够轻易地应付土王,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
土王或许是一只愚蠢的土狗,只要嘴里有食物,就不会无谓的狂吠,可是冯家不同,冼夫人的威名传扬天下,冯盎勇力天下无双,一箭定昂山的名头,岭南之地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他的儿子虽然多,却没有废物,如果再想通过小聪明解决问题,就没有那个可能了,仓库里的粮食不多了,谁能想到才丰收,就要饿肚子?
长老的手艺很好,两片大树叶绑在云烨的胫骨上像是两只绿色的护腿,美观而舒适。僚人从大自然里学到了如何创造美丽,并且把它们变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没有文字,却有美轮美奂的图案,这些图案无处不在,衣服上,头饰上,装水的陶缸上,盛饭的木碗上,神灵的脸谱上都有那些图案。
就像语言不是最好的交流方式,笑脸才是,图案就是他们的笑脸,随便拉出一个孩子,都会告诉你每一个图案的含义。
长老背着云烨送给寨子的礼物去了邕州,安排完寨子事务就匆匆走了,一刻都等不及,带回来粮食才重要。邕州是去年大唐皇帝才命名的,以前大家都叫晋兴,带去的还有一块小小的玉牌,上面刻了字,长老并不认识,他的汉语还是当年去给隋朝进贡时跟着老土王在大兴鸿胪寺学的,土王学不会,作为领地里最聪明的长老,就没有问题,一年时间就学会了这种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可惜不识字,也不会写,如果他识字,就会看到玉佩上刻着云氏之主四个字。
公主的行宫就在三百里之外,云烨却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他准备先看看,看看现实和自己想象的有多远,刘进宝就在公主府里看护自己的儿子,找他来问问不就一切都清楚了?如果李安澜被权力迷昏了头,认为依靠冯家就可以自立,那么云烨会立刻带着自己的儿子,赶回长安,云家所有的人也会撤离这片土地,岭南之地就随她去折腾,就当是为自己生儿子的报酬。
如果还有其他原因,云烨觉得做一回奥德赛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冯家,欺人太甚!以前云烨觉得手上沾血是一件很糟糕的事,自从被窦燕山熏陶过后,他不再认为杀个人有什么不对,现在的国情就是一个鼓励杀人的时代。
牛头金对官府一定会起作用的,不过,在寨子里没效果,云烨原来准备炫耀一下看看长老惊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