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大家哈哈一笑过去了就算了。
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个。这个,就是不喜欢。不喜欢锦瑟这个干姐姐。
这一点大家可能就会很奇怪了。为什么呢?总归应该有个理由吧?之前赵泓误会锦瑟这个干姐姐接近他是因为带有什么目的,毕竟有句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当年,赵泓一个小年轻的刚入道的小道士,浑身上下除了一百二十斤的骨头‘肉’之外,就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所以“盗”这一点应该是算不得数的。那么就是“‘奸’”了。
虽然这话说出来稍微有点儿自恋,但是还是比较靠谱的,赵泓这一副惊天地泣鬼神的相貌,的确给他增加了不少的分数。只是——只是真的是这样么?不是,可以肯定的不是。
三百年的时间,赵泓早就应该可以看出来了。他的这个干姐姐,那是真对他好。而且无‘欲’无求的——可以说,除了他这个人之外,他这个干姐姐真的什么都不求。
“所以说很烦人啊。”
这是赵泓这三百年时间来的第二个想法。
是的,或许别的人可以一边感慨着“最难消受美人恩”一边傻笑着接受,但是赵泓却不同,除了“很烦人”之外,就没有任何的想法了。
说他是白眼儿狼也好,说他是不识好歹也好,总之,他就是不爽锦瑟。无论如何都不爽。而锦瑟呢,则是刚好相反,无论赵泓怎么说怎么拒绝,明里暗里的这样那样,她那一颗芳心就死死的拴在他身上,解不开了。
所以这真的是一个悲剧呢。无论是对锦瑟来说,还是对赵泓来说都是悲剧。被自己不喜欢的人喜欢上,还有喜欢上不喜欢自己的人……不过在这场恋爱的拉锯战之中,锦瑟到底到底是占据优势的。
占据的是什么优势呢?
占据的是‘性’别的优势。
于是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