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有一位特立独行的白衬衫少年,坐在钢琴面前……
他的短发墨黑,额前细碎墨发微微垂下,些许遮住眉眼。
他的皮肤白皙,贵族少爷精致的肤色,漂亮却绝不女气。
他的嘴唇鲜红,玫瑰花瓣似的娇艳欲滴,引人不禁想去亲吻。
他的侧颜精致,仿佛上帝之手一笔一画精心雕琢的杰作,完美无瑕。
灿金色日光透过一米远处的落地玻璃窗,照射在白衬衫少年身上,给他周身的轮廓镀上一层淡金色光晕,调皮的阳光争先恐后地去亲吻,他放在黑白钢琴键上的手指……
白墨知道,这白衬衫少年就是黎靳辰无疑了。
前世,黎靳辰成名时,江瑟已经跳楼自杀,她没有见过黎靳辰,但是原著里却十分清楚明了的记载着黎靳辰其人。
在黎靳辰身上,作者并不吝惜笔墨描绘他的风华。
黎靳辰成名之后,曾经他的粉丝用这么一句话来形容他:
只要黎靳辰在的地方,都是光芒万丈,即使他在人海茫茫中,即使是只不认识他的人,也能够一眼发现他的与众不同。
当然,整个华国,很少有人不认识黎靳辰。
……
白墨刚开始还觉得这句话形容得有些夸大其词,直到见到黎靳辰本人时,才知道一点都不夸张。
“咚咚咚。”
白墨曲起手指,不轻不重地敲了三下门。
“请问你是……?”那正在给几个参赛选手讲东西的音乐老师,抬起头来,微微疑惑地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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