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根本不是匀速慢跑,而是在不断提速,做着类似匀加速的运动。
太快了。
齐修远跑得越来越快,像是打开了束缚身体的枷锁,就连世界都变得清晰许多,感觉耳边的风就像刀子一样刮过耳侧,似乎能将周围一切都甩到自己的身后。
快到只能看见掠过的影子,仿佛要融进明媚的阳光里。
直到彻底力竭喘着粗气靠在树下,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背影越跑越远最后消失在树影中。
“呼…呼……”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来到车流行人变多的市区,齐修远才逐渐减缓了速度,胸膛在剧烈起伏,呼吸频率却依然沉稳,最后驻足于栽着绿意盎然的树下。
相比起郊区的平静,市区倒是有些吵闹。
女孩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从身上的衣服和包包来看,无一不是家境优渥的女孩,叽叽喳喳像是一群百灵鸟,又像是锦簇花团争相斗艳。
一些晨跑的男性每每从她们身旁掠过,都下意识地像孔雀开屏一样昂首挺胸,试图让自己不错的身材变得更加明显。
但这种表现也只是让那些女生一阵嬉笑,交头接耳讨论着青春期少女的秘密话题。
直到,有一个女孩看到树下的齐修远,愣了一下,像是认出了他,拍了拍身旁的朋友。
齐修远并没有注意到她们,面前是洛克菲勒时代贸易广场,cbd区的最高楼,名副其实的地标建筑,但本地人都叫它时钟大厦,因为大楼顶部是一座金色巨钟。
古罗马式的表盘上,雕花的铁指针缓慢地旋转,每到准点就会报时。
而看着那钟表上的时间,齐修远在心里算了一下。
从家到这里约五千米,相当于八分之一个马拉松的里程,他用了十五分钟左右。
2004年5月31日,男子5000米世界纪录是12分37秒35,由埃塞俄比亚名将贝克勒在荷兰亨厄洛创造的。
普通成年人跑五公里,三十分钟就算不错了。
但他这次居然只用了十五分钟左右,这已经是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标准了,最重要的是他完全没有经历过训练,完全没管什么跑姿和呼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