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分为四期刊登,一共三个星期的时间。
很快两个星期过去了,然而这篇推理小说并没有出现像《1984》一样,在巴黎突然爆红的情况,每日电讯报的没有太大起伏的销售额依旧非常诚实的反映了问题。
这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沮丧事实,甚至连整个报纸新闻编辑部门都开始质疑这篇文章的优秀性,然而桑顿主编依旧拍板决定,要将这个故事连载完毕。
主编已经下达了命令,其他人也不好做出反对,只好乖乖的闭上了嘴巴,将这篇连载刊登完毕。
虽然刊登的推理连载《血字的研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应,却吸引了另外一个人的注意。
此时巴黎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每日电讯报》的最大竞争对手,泰晤士报的主编罗素会在报刊上像往常一样的购买一份竞争对手的报纸,以便适时地了解他们最新的动态。
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罗素在翻阅竞争对手的文章时,无意中发现了这篇小说,他一下子就被这篇文章吸引住了。
“这篇小说有点意思。”
原本准备在报刊买完报纸就走,但是看了一个开头之后,罗素便被吸引住了。随即他找报刊的老板翻出上期的报纸,他想看完整版的故事。
虽然蹲在路边看报形象不雅,然而看完了半篇故事之后,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错过了一篇如此精彩的推理小说。
看完了之后,罗素主编深吸了一口气,他意识到这篇文章写的非常精彩,如果从四期刊变成每日一期的刊,这篇文章绝对会拉起销量,只不过没有足够的曝光率和广告,才导致这篇文章的知名度不够高。
罗素主编的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将这篇文章的作者拉拢到《泰晤士报》来发表,绝对会更胜一筹!
罗素慢慢站起身,揉了揉酸麻的脚,喃喃自语的说道,“待在《每日电讯报》真是暴殄天物了,如果让他来《泰晤士报》绝对会有更大的发展!”
各大报社之间打探情报和挖墙角已经是平常事,看到不错的作者,罗素也想着怎么把他挖回来。
“去打探一下,作者到底是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