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难敌四手。
“走哪里都一样,敌人既然已经设了埋伏,就不会只是一个后手。”洪万军声音仿佛冰块一般,冷冽的气息,让人忍不住就打了寒战。
这江湖豪士拦住了张虎臣的脚步,因为,在前面山坡上,正站起来了一个大汉,手里拖了一杆宽刃长柄朴刀,身穿了一件厚重的甲胄,头盔上还飘着一绺红色的缨子。
距离两人不过四十步,看不清眉眼,但是能看到那身厚重的甲胄。而且,下巴上有着浓密的褐色胡子。
“这人很强,你先走,我来挡着他。”洪万军活动了一下手脚,准备上阵。
“何必呢!都不知道他是干嘛的,咱们也不是必然跟他对战,达到河间府才是目的。”张虎臣摇了摇头,拉着洪万军朝一边跑去。
这人穿着重盔甲,拖着长刀,就算是有什么瞬间加速度的技能,距离也有近四十米的距离,先跑开,然后再说其他,就算这人能追上来,他的体力消耗,也比我们大。
这个时候,张虎臣想到的,却是那个提出来十六字游击战的领袖,壮的拖瘦,瘦的拖死,这就是精髓。
荒草地里,张虎臣的基础步法里,有着无视地形的附加属性,跑起来速度飞快,而洪万军虽然不擅长轻功,但是耐力上绝对不吃亏,那个在山坡上的傻冒,还摆造型装酷,结果给两人轻松甩掉,穿着重型盔甲,本来就会大大降低移动速度,还拎着如此沉重的武器,冲阵搏杀,他无所畏惧,但是用来堵截敌人,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此人原本是大路上的敌人,用来做保险栓的,但是,却忘记了这样的猛士,应该拿来做箭头人物。其实,公会里面就一片平和?没那么安宁吧!
也许,这样的矛盾,扩大了以后,就能作为突破口,可以利用.张虎臣别看一副清闲的样子,其实压力很大,无论谁对上了这些,随时都能引来二十几人的追杀,都要胆寒,哪怕是有洪万军这样的好手在身边.
只要是给圈在野地里,只要六七个人,稍微打出来配合,两人就要完蛋.
走了个之字形,两人朝着河间府笔直的跑了过去,追在后边的重型盔甲战士,只追了十几步,就停了下来,以他的体力,跑了两百多米,都不成问题,但是,到时候这两人杀个回马枪,自己抗不抗得住,就得另说了.
三个半小时以后,就见到了城墙。就算是以两人的体力,也有些喘息。
如果说城墙高大,雄壮,那纯粹就是骗人,这也不是明朝,古代的世界里,只有明朝才是追求建筑的高大坚固,青石青砖造型严苛,标准无比,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