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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阵搏杀与江湖争斗,完全不是一回事情。.
最基础的要诀,就是人要站得稳,甲械战具精良,识得旗语,听得号角,纪律为先,组队结阵。
在动辙千万人的战场,根本就没有机会给你使什么穿花分柳,白蟒翻身,从来都是你扎一枪过来,我还一刀过去,靠的就是体力为胜,甲具为精。搏的就是胆识,拼的就是气魄。
如果大辽骑兵的人员还在,方百胜这些江湖好汉们,单挑谁也不怕,但是,如果百人结阵,千人成阵,他们就不是对手,所以,才有苗太虚这样的人,过来事先清理杂兵,免得纠缠在一起,损失人手。
跟随着方百胜前行的人,分成了几个攻击组,由一个或者两个大当家的,当突击箭头,身边贴心的小头目,当成普通战士,一路突击进去。
如果碰到阻挡,就从方百胜身边扑出去几条身影,他们的武器大都是砍刀与重剑,一击即退,而在他们的突击之下,从无一合之将。这是方老爷子身边的近卫,培养出来的心腹。
这已经是第二道院门,而这些拼死挣扎的大辽战士还不知道,山下已经没有了一个活口。
他们还努力的嘶吼,大声的喝骂,还丢起火把在房间里,一方面是阻挡敌人的进攻,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给山下传警。
一切都是徒劳的,当最后一个战士,倒在院子里,房间门口那个拎着重弩,穿着文士袍,头戴纱幞的中年男子,已经丧失了所有的力气。
胸口处有一道刀痕,那是刚才拼死突围之时,给一个山贼头目砍伤的,为了掩护他撤退,两个大辽战士倒在了门口。
“耶律宏,你的死期到了,还有什么遗言么?”方百胜踏前一步,站在了火把照耀的院落里,轻声的问道。
“我在地狱,等你一起前行。”中年男子丢开了手里的重弩,从腰间拔出来短刀,横切在自家喉咙上,眼中的得意,仿佛火焰一般。
看着尸体靠在门口的廊柱,微笑着滑坐在地面,方百胜冷哼了一声。他行走江湖,纵横天下多少年来,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现在仍然活得好好的,不少半点肉,不缺半口酒。诅咒?爱特么咋样就咋样!只是,这男子脸上的表情,实在是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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