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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和的光亮,并不会因为勇气的燃烧而又任何变化,鲜血却会因为情绪的激烈,而喷溅的更为勇猛。
破烂的舱室,仿佛给狂风卷过的旷野,到处都是破碎与凌乱。
血肉,内脏,混杂在一起形成的臭气,让人根本就适应不了如此的刺激。
对张虎臣来说,传奇场景里面的虫洞都呆过,恶心的洞穴蛆虫都养过,面前的这么点场景,简直就是没有半点难过之处。
对于壮汉来说,他已经没有心思去管味道的问题了,如果不能将面前的敌人干掉,什么都是妄想。
一次子弹的喷吐,没有让对手退却,反而因为手枪的使用,而导致自己的防御出现了破绽,尤其对面前的敌人,竟然能够对自己的动作做出预判,这已经不是普通人,而是精锐中的精锐,难怪,自己的队员连吭声都没有机会,就都成了死人。
呼吸可闻,浓烈的雪茄味道,两人都有,跟壮汉比起来,张虎臣依然是个小个头。就是这样的小个头,让壮汉想要近战的意图,成为了泡影。
头槌!向后仰头的壮汉,本来想要用这一招,破坏敌人的攻击,却没想到,对手跟自己一样动作,于是,两个头部带着冲击,互相撞击。
体质上的优势,让张虎臣无视撞击带来的眩晕效果,跟着又一次撞击,直接让壮汉失去了反应的机会。
就算是如此。张虎臣也不敢放松,将熊爪的锋刃扎进了扳机的后边。别住了对手抠动扳机攻击的机会,巴掌就仿佛斧子,砍在壮汉的鼻子,一次,两次,直接将颈骨压断。
抖了一下手上的血迹,张虎臣将手枪从壮汉的手上拽下来,拿在手里掂量一下。真是够份量。
的确是沙漠之鹰,也是经过改装的,起码,那子弹是特别制作的,否则,以张虎臣的属性,皮肤上不会给擦出来焦灼的痕迹。
“出来吧。已经搞定了,你一个人过来先。”张虎臣跟麦子传递了消息,就专心的将这些人身上的装备扒下来。
洗剥干净的尸体都丢金房间,装备之类的都堆放在一起。
麦子连枪都没拿,就那么穿了潜水服过来:“哇,虎爷你这是在玩单兵突进么!”
“赶紧。将东西扯走,找到定位的电子设备,其他的都收集起来!”张虎臣觉得,这帮人的武器都是不错的,哪怕是用来观赏。也是好的。
“没用的,虎爷。你就别费力气了,这都是突击手战斗装备,全身上下十二块记忆芯片,全地形防护,哪怕是在沙漠跟北极,也可以适应战斗,携带的电池能够持续一个月的时间,当然,他们的信号发射,也会持续一个月。”麦子看来是见过这样的东西。
“你认识?”张虎臣没有停手,继续剥干净了尸体,这已经是过手的第五个了。
“当然认识,我的庄园里面,也有这样的装备,这是以国专门出产的高尖端装备,专卖给有钱人的用来装备防卫部队,一般的大佬,家里没有个十几套撑门面,出去都不好意思人跟人打招呼。”麦子说的夸张,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