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认真的听课,一边在记事本上记着笔记,只见他认真的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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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强敌,可用弹射工具射其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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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着写着唐云停下笔,想了想,是,遇到强敌用弹射工具射对方眼睛是个好办法,但大卫他为什么不穿衣服呢?难道这是某种自己没有听说过的战术?那巨人是个女的?美#男#计?
就在这时候,唐云听到身旁两个穿着白大褂的男同学也在小声的议论道,看那样子似乎是医学院的。
“吴老师不说大卫是犹太人么?那个巨人也是来攻打犹太人的,可......”
“可什么?”
“犹太人不是有割#礼的习俗吗?可这大卫为什么没有割#包#皮?”
......
不知道此刻慷慨陈词的吴老师要是看见唐云的笔记,或者听到那两个来自医学院的同学的对话后会做何感想。
对驴弹琴,对驴弹琴啊!
......
唐云填报美术学院的选修课其实就是为了看懂秦水雁临摹的那幅画,旧历时期梵高的《星空》。
他很喜欢这幅画,那是一种纯粹的非理性的,纯粹的感觉上的喜欢。唐云喜欢这幅画,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作为一个机械师光构师,或者说理工男,他不接受这样的解释。
所以他要报美术学院的选修课,一来搞懂这幅画,二来学点相关的知识,以后有机会可以在秦水雁面前显摆显摆,也让自己的童养媳未婚妻好好崇拜自己一番。
不过他隐隐觉得自己选这课没什么意义,估计几周课下来自己该搞不懂的还是会搞不懂,就像邻座来自医学院的同学。
用理工男的思维来理解世界,那无论艺术还是哲学都该有个前因后果,有个基本的因果关系。用文科男的思维来理解世界,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