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慕言硬着头皮走在前面,她的马正被万忠牵着,此时背后看过来的目光,带着一些说不清的谴责意味。嘤嘤,连她的万爷爷都觉得她过分了,她是不是该做点什么,哄哄那个柔弱的小子啊。
要不,等猎到东西了,她送他一只?不然一大好少年,从此郁郁不得志,也太可怜了点,她还是做做好事开导开导他吧。
想的很好,但是打猎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越慕言虽能射中二十步开外的靶子,却还射不中奔跑中的兔子。一连刷刷几箭过去,都离兔子好几尺远,郁闷的她都想撸起袖子,亲自扑上去捉了!
当然,那兔子蹿的那叫一个快,她就是亲自扑过去,也逮不着。眼见兔子东蹿西蹿,都快跑没影了,她连忙喊道:“你们快抓住它!”
虽然越慕言射不中,但是也没有人会抢她的猎物,直到此时一声令下,早就准备着的人齐刷刷的拉弦松手。于是蹦跶的正欢快的灰毛兔子,立刻被箭支圈在了当中,吓的浑身的毛都炸开了,却没有受一点伤。
动手的人,都默契的想着,这么可爱的兔子,女公子一定会很喜欢的吧。
然而在越慕言的认知当中,只有白兔子才是用来养的宠物,而这种灰毛黑毛杂毛兔,就是用来吃的。她走过去蹲下来,揪着灰毛兔的长耳朵提起来,仔细打量了下后,啧声道:“有点偏瘦,肉不是很多。”
此话一出,场面顿时一静。
“怎么了?”越慕言提着兔子回头问道。
周寻扫了眼满脸无措的几名手下,淡淡的道:“没事。”
“没事就好。”越慕言走回来,拎着装死的兔子晃了晃,然后道:“那这只兔子,到底算是谁的猎物啊?”
“当然,当然是女公子的猎物。”其一名护军,赔着笑脸道:“属下等的箭矢都不曾射中,却是女公子亲手逮住了兔子,所以当然是女公子的猎物。”
“你们说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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