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实验了起来。
他回想着刚刚的感觉,两眼看着桌子上的一个小闹钟,想象着,自己用手把小闹钟抓起来。
然后,奇妙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小闹钟,就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掌抓着,慢慢的从桌面上漂浮了起来。
「这不科学啊。」
陈默伸手在小闹钟下方,及它四周的空间摸了摸,很确定没碰到任何异物。然后陈默想像着放开,小闹钟凭空落下,掉到了陈默的掌心中。
「这可比游戏什么的好玩多了。」
发生了这么多事,总算是有件让人感到开心。
兴致勃勃的陈默,立刻就在自己房间内做起了实验,只见房间里不时有东西飞上飞下,感觉就像是在闹鬼一样。
一时耍弄了半个多小时,陈默感觉自己变得有些疲惫,这才停了下来,不过总算是做出了些结论。
与其说它是超能力,不如该说是一种精神力量,在一定条件下,能将目标依照自己的意念移动。
简单来说,他的精神力就像一只看不见的大手,能在特定范围内拿起特定重量的东西。目前这个有效距离大概在两公尺,重量约五公斤左右。
因为这会消耗自身的精神力量,所以使用久了精神会相当疲惫、想睡。至于精神力量损耗过度会怎样,陈默可没那个胆子去试。
只是,有了这种力量后,又能做什么呢。
要是依照一般网络小说,陈默现在就是开启了所谓的主角模式,金手指傍身。
都市类的可以当魔术师起家,然后一路打脸、炫富、再打脸、在炫富,最后迎娶白富美,外加小三、小四、小五等等等,过上人生赢家的幸福生活。
玄幻类的,陈默此后踏上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逆天之路,一路上还有无数妹子和小弟等着他收,上完灵界上仙界,最后不是成圣就是成神,自此永生不死,称霸全宇宙。
光想就感觉很扯蛋。
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
况且他今年都三十六了,早过了追逐梦想的激情年龄,加上十几年看淡人情冷暖下来,已经没有了那种热情和野心。
豪宅华厦又如何,人起居生活所需也就那小小一块,地方太大还得请人打理。车再好,钱再多,同样怕被人惦记,没请人保护大概睡不着。
人啊,其实三餐能吃饱,无琐事烦心,就很幸福了。
哎,话说这对象是不是找错了人啊。他这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