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到利华的第二天,李天乐就先到局里,将甄可馨两人的资料上交,且将会计处的账目全搞定后,才大摇大摆的出现在办公室。
可办公室内早就齐聚了三人,这三人,当然是吴大志、甄可馨与花花大少王兴仁了。
甄可馨与王兴仁已正式上班了。
但狡猾的王局长,为了防止无名氏再找李天乐算账,从而危及到甄可馨与王兴仁两人的安全。于是,他就将甄可馨与王兴仁两人的办公地点,放在一墙之隔的刑警支队内,与瘟神李天乐远远隔开。
可惜甄可馨却不领这个情,她将探案小组,一个闲置杂物间给收拾出来,然后搬进去办公。
此时已进7月,利华的天气也已很热。甄可馨有舒适的空调间不呆,却跑到杂物间受洋罪,这令人很是费解。
花花衙内熊猫眼王兴仁眼见甄可馨如此,他也偷偷摸摸的,屁颠颠跑到探案小组小院子办公了。
不过对享受惯了的他来说,挤在没有空调杂物间办公,是无法想象的事情。于是他就很霸道的,挤进吴大志的办公室。
对此吴大志鼻子一捏,生生受了。他不受也不行啊!人家熊猫眼王兴仁,刚到第一天,就鼻孔朝天地对吴大志咋呼着,表明自己的身份:自己的老子是某局长,要吴大志招子放亮点。
可这并非是吴大志最憋闷的,最令他憋火的是,王兴仁刚到探案小组第一天,就抢了吴大志主持的一桩案子。
这桩案子发生在李天乐被无名氏逆袭的第二天,当时李天乐已登上前往复州的轮船,而作为探案小组唯一人,吴大志理所当然主持了这个案子。
等熊猫眼王兴仁一到,就自以为是的当起了老大,将案子抢在自己的手里。案子被他抢了也就抢了,但他却胡乱操作,令简单的案子复杂化,这才是吴大志最不能容忍的。
要说这个案子,它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