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叔叔,你好!”
他甚至“看”到了曹鑫鑫正在对着自己笑。
“这孩子,难道是.......”
林枫突然想起了那个疯狂的夜晚,那间流血的别墅,还有那个在他身下婉转承欢。昔日枫城最美的女人。
“是冯雨惜吗?还有那个孩子。是我和她的儿子吗?”
当年的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七年多。
一夜的欢畅之后,惨遭那时的林枫连续中出的冯雨惜作了“入门寡”。事后怀孕产子,并且母凭子贵和曹家的人打财产官司,这时当年是闹得满城风雨,他不可能不知道。
“我要当爹了。”
这个想法是在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在“枫城小姐”的身体里发射时就明白的。那天他刚刚觉醒的“黄金之手”,在接触到那女人身体的一瞬间,就知道那天是她的危险期。
“今天过后,你一定会怀上我的孩子。”
“曹得欢死了,曹家的人一定会和你打财产官司,你想拿到更多的钱,就得有孩子当后盾。”
“但这孩子,是我的孩子。这事现在只有你知,我知。但如果我被查出来抓到了,那么就会天下皆知。”
“这后果会是什么样的,你明白的。”
林枫还清楚得记得,第二天清早,自己一身疲倦地从那个拜金的女人身上爬起来时对她说的话。
“那时的我,果然是天生做恶人的材料呢。”
后来发生的事,也正如他预计的那样,为了能拿到更多的钱,冯雨惜这个见过凶手真面目的唯一证人,并没有向警察透露出他这个凶手的长相,甚至还隐瞒了被凶手强暴的事实。
“那时的我,还真是疯狂呢,居然会拿自己去赌那女人为了更多的钱不会对警察说真话。”
回想起自己当年幼稚的想法,林枫也不禁暗抹了一把冷汗。后来曹家的财产官司案打得几乎全国皆知,但他出于自己身份保密的原因,那夜之后就和冯雨惜再没有联系。
时间过了这么久,林枫本人都快忘记这事了,却未曾想到,竟会是在这种情况下,和自己的儿子发生“接触”。
“冯雨惜,你没有死在枫城吗?”
这次的意外“遭遇”,令林枫睡意全消。
林枫并不怕那个女人,也不怕她和自己再会后会识破自己然后捅出那事带来麻烦,她的弱点他很清楚,一个贪婪的女人要比一个神经质的女人好对付百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