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卡等人显然对眼前这两个古怪的穴居人感到非常好奇,不住眼的偷偷打量着他们。要知道,以这种动辄以百斤记的重锤作为武器,人类中的大力士只怕也力有不逮。而长而细的薄剑,也只有剑法造诣进入了超级高手行列的剑手,才会选择的武器。在蒙昧中的穴居人部落中有着这样的高手,不由得他们不感到惊奇。
高台之下,低矮的帐篷逶迤相接,仿似无穷无尽。数不清的穴居人正在整理着装备,象一群群黑压压的蚂蚁。这些穴居人几乎都带着相似的面部表情,木然而拘谨。和地精的混乱与无序的生活习性相比,他们处在了另一个极端,数千的人马绝没有一声多余的喧哗。只在偶尔间传出一两声战马的长嘶,给这个薄雾氲氤的清晨抹上一丝肃杀的气氛。
理查德似是被远处不知什么勾起了心中的抑郁,忽然发出一声深重的叹息。
“理查德,你还记不记得,我们认识了多少年了?”帕帕斯象是被理查德的叹息声惊动,他从远处收回了目光,喃喃地说道。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居然是字正腔圆的兰蒂斯通用语。
“当然记得。”理查德淡然道:“十六年了。”
他当然记得,十六年前,正是差不多在这个季节,伤心欲死的他再也无法面对喧熙的尘世,于是远走多瑙荒原,原本打算在这个苍凉与荒芜的地方,了却残生。
可是直到今天,自已仍然活着。
原来,死亡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不舍。想到这里,理查德再次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叹息。
“理查德,在我的部落,你生活了整整六年,我差点忘了你是一个兰蒂斯人了。这些年来,你几乎和我的同族一样,只比他们多了一样东西。”帕帕斯微笑道:“你只比他们多了一样感情,忧伤。”
“是吗?”理查德垂下目光,看着高台下面忙碌着的穴居人,苦笑道:“这么说来,在你的眼里,六年来,我就活得象个死人,对么?”
那个身负薄剑的穴居人猛然转身,两道目光立即象刀一样的落在理查德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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